读小狗包弟有感300字
收养贝贝的那家人是地道的农民。他家除了贝贝,还有一条大狼狗。就作用而言,能够看门的大狼狗比贝贝这样的小个子有用多了。于是我在他家看到了这样一幕:主人拿着一个乘着瘦肉米饭的碗和一个只装着几个馒头的盆子分别递给了大狼狗和贝贝。大狼狗趾高气扬的吃着碗里的饭,米粒撒了一地;贝贝则一副享受的模样吃着盆里的烂馒头,不注意洒出来的馒头残渣也被贝贝小心翼翼的舔干净……
看到无比满足的贝贝,我心里突然有种说不出的疼,像是被针扎一样,然后密密麻麻的扩散开来……
这时,贝贝也大狼狗都看见了我。大狼狗像是示威的朝我“汪汪”了两声,同时露出沾着口水的大口,锋利的牙齿似是泛着寒光。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这时,贝贝却仿佛护住般的站在我的前面……
我怔住了。我以为时隔七年,贝贝以及忘记我了,然而狗的记忆比我想象的好的多。我无言的看着贝贝,它冲我摇摇尾巴,而后直立起后腿向我作揖——就像七年前一样……
贝贝已经八岁了,他已经老了。由于多年未洗澡,绸缎似的白色毛发蒙上了一层灰色,长长的毛发遮住了那双深邃的眼,然而我依旧能够从中读出这些年发生在贝贝身上的沧桑。
我摸出身上唯一的一根火腿肠,贝贝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不一会便将那根火腿吃完了,而后又抬起那张布满喜悦的脸来,仿佛我在身边,它就有了一切……
眼泪无言的留了。我感觉胸腔中有一种难受,就像一只大手在狠狠的撕扯着心脏一般。
最终,我走了。贝贝站在原地冲我摇着尾巴,薄薄的舌头吐出来,像是在笑……我却想哭,甚至不敢再去看贝贝的双眸……
视线中最终消逝了贝贝的身影,茫茫大山中,我仿佛听到了贝贝的声音——
写下这篇文章,不能代表什么,只是巴金先生的经历触动了内心中某些尘封的东西,我想将这些淤积已深的东西释放出来,让自己永远铭记,生命中曾经由一条小狗,它常在一座孤独的山头凝望,凝望……
读《小狗的小房子》有感-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小狗的小房子》这个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狗和他的朋友小猫。
一只小狗用小房子抬着小猫到河边去玩。在河边,小猫让小狗给它抓鱼、修椅子、甚至还让小狗到树上给它抓蚂蚱。后来,小狗不小心从树上摔了下来,摔伤了。
小猫很难过,它把小狗放进小房子里准备抬回去。可是,小房子很重,小猫根本抬不起来,怎么办呢?
小猫发现树林边上有一些圆圆滚滚的木头,它想出办法来了。它用圆圆的木头给小房子做了4个木头轮子,把小狗给推了回去。
后来,小狗和小猫变成了好朋友,他们经常一起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学习。友情越多,人也就会越快乐的。
读小狗包弟有感300字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巴金的文章《小狗包弟》。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如果没有了它们的陪伴,人类会感到非常的寂寞。在动物中,能和人类相处的最好的应该就是狗了吧!
本文通过描写小狗包弟在与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细节,以及最后“无可奈何”的结局,勾画出了一只忠实、可爱、聪明、活泼、懂人性的小狗形象。在怀念小狗包弟的过程中,充满了对小狗的思念之情与愧疚之情,思物思人,以逝的小狗勾起的不仅是作者对过去的追悔,更多的还有对夫人萧珊的回忆和亏欠。
读《小狗包弟》一文有如在听巴金老人在用心灵说话。作者表达出了对自己舍弃小狍包弟而保全自己的做法的深深愧意。文章开头写作者如何得到包弟,且并和包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而在“抄四旧的红卫兵”时作者与家人不再把包弟的叫声当作是欢乐,是转为了一种恐惧。作者陷入了矛盾的痛苦深渊,在是否送走包弟的选择中两难着。随着形势的紧张加快了包弟的死亡,作者最终了送走包弟,怀着满心的不忍与愧疚。小狗包弟被送上了解剖桌,作者觉得自己“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作者悔恨的不止是简单的被迫地充当了间接害死包弟的刽子手,而是自己“就这样可耻的开始了十年浩劫中逆来顺受的苦难生活。
“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苦难生产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句话似乎透出另一层含意,“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一家人跟自己一起堕入地狱。”这是造成作者愧疚大半生的根源。
作者“怀念包弟”,“想向它表示歉意”,这些想对包弟说的话作者更想的是对爱人萧珊说。可惜,那人、那狗,都不可能再听到、再知道了。因此,作者才无法“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饱受心灵的煎熬而没有终结。
做违背良心的事会使我们受到煎熬,要勇于剖析自己,这样,生活才会美好。
读小狗包弟有感300字
近期读过一篇文章,是巴金写的《小狗包弟》。
包弟的命运让我想到了曾经我所养的一条小狗……
它的名字叫贝贝,是在一个聒噪的下午被爸爸捡到的。当时它似乎还没有爸爸的巴掌大,眼睛眯成一条线,还不能睁开。“这是一条狮子狗”爸爸似乎对狗很有研究。叫它“花花”“菲菲”“小白”,它都显出一副不远理睬的表情。直到我无意中叫了一声“贝贝”,小狗才动了一下,仿佛是接受了着名字……
贝贝和包弟一样,也会作揖。它常常以此讨人。那时我四岁,它只有六个月。
白天,我们一起奔跑在田野上。那是还没有马路,铺满黄土的毛路上,常常与贝贝弄得满身是土。夜晚,与贝贝一同进入梦乡。那时的我很单纯,没有被沉重的学习所压力,没有被人际交往所桎梏,真的就像纸一样单纯……就像贝贝那清澈人透亮的眼珠子一样。
快乐不会永恒。包弟如此,贝贝也是。
记得在我七岁那年,与我相处了三年的贝贝被送走了,我永远忘不了那双无辜的眸子……
起先,我还会哭着嚷着叫爸爸妈妈送贝贝回来。但随着成长,我的生活中似乎多了些什么,也就忘记了。
渐渐的,贝贝逐渐淡出了我的脑海,如果别人不提起,我现在甚至不会记起曾经还养过一条小狗,一条对我不离不弃的,奉我为主的小狗……相比之下,包弟还有人惦记呢,不是吗?
直到我十四岁那年,才有机会再次见到贝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