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老人与猎犬_自编童话作文1200字【集锦8则】

鹰王_自编童话作文1500字

太阳升到了正中央,照耀着大地,一群鹰正在老鹰王傲隼的带领下在天空中翱翔着,时不时还展开喉头尖锐地叫了一声。这声音,惊天动地、震破苍穹,颇有鸟中霸王和天空霸主的气概。这个鹰群上百只鹰,方圆一百平方米的天空都是这群鹰的天下,它们生活十分舒适,既没有天敌对自己造成威胁;累了,随便找个地方停一下,继续审视自己的“王国”;饿了,冲进河中抓捕几条小鱼吃,近百只大鹰在河面上一上一下地翻动时,那场面是何等的壮观,是何等的气势磅礴!

鹰王傲隼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十分高傲。它的视力十分得敏锐,在飞过热带雨林的时候,叶子上的小虫子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它的肌肉强壮而健力,曾经还创过用脚折断一头小麋鹿的脊背拦腰折断的佳绩,不过当时傲隼也费了不少力气;它的体长达到了三十厘米,不得不令人叹服;看它那锐利的放射寒光的冷漠眼神,强劲有力的羽翼,一副唯我独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主气概,名言正顺地成为了这群鹰的领袖——也就是鹰王。

此时此刻,鹰王傲隼正率领着鹰群,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突然,鹰群乱成了一团,惊慌失措;鹰王傲隼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它敏感地察觉到了鹰群遭到了袭击,而且偷袭者的撕咬能力一定不弱于鹰群,也就是说,鹰王傲隼认为这一定是一场有预谋过的袭击。

可以说,鹰王傲隼有神机妙算的预测能力,这确实是一场有预谋过的袭击,而且袭击者是离这里不远处的大雕。

金雕和鹰一样,也是天空的霸主,体格比鹰还要大,十分粗壮而有力,体长长达到一米,羽毛呈金黄色,和针一样一根根羽毛精神抖擞地直立着,是名正言顺的“猛禽之王”,敢和狼进行殊死搏斗,不过因为金雕不团结,一向独来独往,所以被傲隼率领的大鹰群驱逐出去了,气急败坏的金雕凌芒召集了几十只金雕,赶了回来,却没有找到鹰群,足足找了好几天,这才发现了鹰群,马上飞到鹰群后面,展开了偷袭。

鹰群在鹰王傲隼的指挥下头朝天空向上飞去,一群近百只的鹰在光辉的照耀下形成一篇翻动的音符;可以说,这种做法是十分理智的,直接利用了鹰群的优势,鹰群和雕群最大的差别就在于鹰群可以向上飞得很高,而雕群却无法做到这一点。鹰群开始反抗了,它们在飞得比山还要高之后,往下面一扎,翱翔起来,鹰群在鹰王傲隼的领导下似乎很占上风,很快将十几只金雕打得拼命逃跑。

就在鹰群准备给予金雕最后的致命一击时,危险悄然而至……

由凌芒带领的四十只金雕,分为上下后三个方向将鹰群团团围住,那十几只刚才还急着奔波逃命的金雕,也点着金雕群的优势,反咬一口,把鹰群四面八方的去处团团围住。现在,金雕王傲隼得意地哭了——现在打败鹰群是瓷中捉鲨,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鹰王傲隼第一次担忧起来了,它在思考如何突破这个有着重重包围的“天罗地网”。最终,鹰王决定故计重施,再次率领鹰群向上冲去,但同一个计谋绝对不可能次次成功的,金雕群早就有所防备,连啄带抓,硬是把鹰群“镇压”下去了。

这下可怎么办?看来故计重施不顶用啊!金雕们的爪子锋利无比,如果强攻,一定会有牺牲,必须用精英鹰组成“突击队”,攻破一个口子,然后鹰群将拥而出,那时生米已经煮熟了熟饭,金雕群想挡也挡不住,即便会有一些鹰没能逃脱,但是鹰群如果马上往下突击,雕群一定不攻自破!鹰王傲隼在心里盘算着。

说办就办,在这种生死关头,一分一秒都是十分宝贵的,鹰王傲隼说完自己的计划后,便率先冲向了“天罗地网”的正上方,它的后面,跟着十几只精英鹰。正如傲隼所料,它们成功地突破了一个口子,并且有五分之四的鹰冲了出来,傲隼马上率领鹰群从天而降,同时呼唤呼唤仍然被困的鹰,里应外合,雕群未攻自破。

鹰群很快集合起来,再次向金雕群追去,但俗话说:“穷寇莫追”,可是鹰王傲隼一心要把雕群赶尽杀绝,忽略了这一点。

在夕阳的照耀下,鹰群追逐着金雕,向一个山谷追去。前面是一个左右上下都有巨石阻挡的地方,只有前后两个出口,出口和入口的距离有十五米左右。金雕群向那个地方飞去,鹰群紧追不放。

但这又是一个诱惑,鹰群的后面,跟着几十只金雕,那才是这群金雕的“精英队伍”,鹰群飞入那个地方后,后面尾随的金雕群加快了飞行速度,将入口死封住了,而出口,又被以凌芒为首的金雕群的给堵住了,形成了前后夹击之势。

鹰王傲隼这下真的束手无策了——鹰群唯一的优势已经被环境给阻碍了,头顶就是岩石,你就是穿山甲也别想钻出去。这下可真的完了!傲隼自责不已,但是后悔有什么用呢?后悔和自责能解决问题吗?

此刻,鹰群战斗意志显得十分薄弱,已经近乎绝望了,鹰王傲隼大声宣布立自己曾经出生入死的兄弟、鹰群的“二号人物”傲冰为新一代鹰王。然后,向凌芒扑去,金雕群没想到傲隼会来同归于尽这一招,所以,鹰王和雕王互相撕咬一阵后,一同坠入了深谷,再也没有飞起来。

鹰群大怒,再加上雕群失去了领袖,成了无头苍蝇,近百头金雕群全军覆没。

日落西山,天色苍茫。一群大鹰正张着翅膀,翱翔在金黄的天空之中……

老人与猎犬_自编童话作文1200字【集锦8则】

与蝙蝠对话_自编童话作文700字

2464年的一天,窗外大雪纷飞,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屋内,是温暖的世界,周晨的爸爸发明了一种名为“人蝠”翻译器。这是一个用作人与蝙蝠沟通的机器。

晚上,大人们都在庆祝“人蝠”的问世,周晨独自一人呆在房间里,手里拿的正是“人蝠”。她打开这个翻译器,与自己前不久买来的挂在笼子里的蝙蝠开始聊天。

“嗯,你好,我叫周晨,你叫什么?”

从翻译器中传来了一阵笑声:“哈哈,我就叫蝙蝠,你不知道吗?”

“可,可是……得有个名字呀,比如:小蝠?”

小蝙蝠并没有理会周晨,它愤怒地说:“就是你们这帮无知且贪吃的人类,吃了许许多多的野味,包括我们蝙蝠。呵,现在却不认识我们了,反而来质问我是谁!”

“啊?什么?吃蝙蝠?我怎么不知道哇?”

“嘿,这怎么不是你们的错?几百年前,人类中就有一部分食用我们蝙蝠了。”

“几百年前的人类?”

“是呀!这还是我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告诉我们的,我们家族被人类所食用的厄运一直流传到今天。那是2013年,人类食用我们,我们用SARS报复他们。2019年,人类再次食用我们,我们用NCP再次报复他们。他们得了新冠肺炎,不但感染自己,还使大多数动物灭绝,破坏了生物的平衡。现在难道你们还要食用我们吗?就不怕我们报复吗?”

“什么是新冠肺炎?”

“新冠肺炎就是一种急性感染性肺炎,它是由口液、飞沫、接触传染的,具有超强的感染力。而且潜伏期长达十四天呢!在当时,这种肺炎可是很危险的!一些人因为染上了这个肺炎,就被夺去了生命。在当时,可怜的人类天天躲在家里,门都不敢出,这可真是报应!这一切全都是人类吃野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呀”

周晨听了后,低下了头,沉思片刻。过了一会儿,她坚定地说:“好!我决定了!我要为几百年前的人类弥补他们的过错!”……

十五年后,周晨成为了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yuerzhinan.com】会的会长,专门保护野生动物。在我的一次采访中,她告诉了我了十五年前的这件事,那天,是她放走了那只蝙蝠……

老人与猎犬_自编童话作文1200字【集锦8则】

香蕉公主-自编童话作文700字

从前,有位国王和王后,他们非常希望有一个孩子。后来,王后怀孕了,国王非常高兴,命令全国最好的稳婆给王后接生,王后生了一位公主,这位公主生来就有一股香蕉味,国王便给她取名叫“香蕉公主”!

香蕉公主渐渐长大了,一天比一天漂亮,大家都觉得这位公主像天上的仙女。还有人说她美若天仙,貌美如花。可是,香蕉公主只长到七岁就停止长身体了。国王和王后非常着急,只好下令:如果谁能治好公主的怪病,就把公主许配给他,全国会医术的人都来到王宫,可是没有一个能医好公主的怪病。

过了几年,香蕉公主十七岁了,在她生日那天,一个长相丑陋的人来到了王宫,年轻人求见国王说:“我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想在王宫谋一份差事,请陛下收留我。”国王觉得这个人太丑了,便叫守卫赶他出去。这时,公主却阻止国王说:“父王,我的花圃需要人照料,就让他做我的园丁吧。”国王答应了。

公主非常喜欢去花圃玩,当她看见花圃被年轻人管理得井井有条时,对他产生了一点好感。两人从此无话不谈,年轻人也对公主产生了爱慕。

有一天,年轻人鼓起勇气向公主表白,公主毫不犹豫得拒绝了,因为,公主想嫁给一个英俊的王子。又是十年过去了,国王和王后相继去世,公主还是七岁的样子,公主也还是很喜欢去花圃玩。她已经和年轻人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朋友了,只要公主一有空,就会和他待在一起。

有一次,年轻人对公主说:“我本来是一位王子。在我三岁的时候,被一块香蕉皮给滑到了,从此便成了这副模样,只有你和你的王宫没有了香蕉味,我就能变回原来的模样”。公主马上命令把王宫所有的香蕉扔掉,还每天用玫瑰花瓣沐浴,希望能把身上的香蕉味去掉,可是,就是洗不掉。年轻人又对公主说:“只要她肯离开王宫,身上的香蕉味就会消失”。公主犹豫了一下,毕竟王宫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可是,为了她的朋友,她勇敢地走出了大门。

走出大门后,她便一下子长高了,年轻人也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后来,他们两个幸福生活在了一起。

老人与猎犬_自编童话作文1200字【集锦8则】

老人与猎犬_自编童话作文1200字

夕阳把自己最后的残霞洒在了老人诺志的屋前,一只老猎犬正趴在门口懒洋洋的,看起来很像在晒太阳,但你一看它那眼神,就知道它在回顾着美好的回忆……

这只老猎犬的名字叫黑桑。它一身黑色的毛皮,黑得发亮;牙齿密而且锋利;眼神如闪电;疾驰起来如旋风过道。用通俗一点的语言来讲,就是“精英犬中的精英”。

如果要说这条老猎犬和老人诺志的故事,那就要从他们各自的父亲说起。

老人诺志家世世代代都是猎人,他父亲叫赛尔,是一个血腥和善良在他身上能共存的优秀猎手。

有一天,赛尔外出打猎时,听一簇草丛后面有人在痛苦地呻吟着,拨开草丛一看,原来是一个五十上下的老猎手已经被疼得半死半活了,只见他手紧紧地捂着腿上的伤口。赛尔见了,心生怜意,便取出随身带着的小药包替他包扎伤口,又扶着他回家。到了他家后,老猎手对赛尔说:“谢谢你了,年轻人。我叫立德。给你添麻烦了,留下来吃顿饭吧。”赛尔摆摆手,转身就要走。立德赶紧拉住他,说:“既然你不愿意在我家吃饭,那我也不挽留你了。不过,我有一只狼和狗生下来的猎犬,十分勇猛,就送给你吧。”

说来也巧,当时赛尔正愁没有一只好猎犬,经立德这么一说,动了心,就说:“真的吗?在哪在哪?”立德不紧不慢地说:“出去了,我们平时用不着它,就让它出去跑跑,它可通人性了,有时还会叼一两只松鼠什么的回来。”

立德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嗖的一声,一只猎犬蹿了进来。犹如一股旋风疾驰而过。

赛尔见了,大喜:“好!好!好!真是好狗!”

“就是这条猎犬,先生,给它取个名字吧。”立德说。“它与我第一次见面就表现出一种英勇无畏的气概,而且疾驰如旋风,一身黑的像被人用梳子梳过似的。嗯,嗯……就给你取名为黑旋风吧。”立德听了,连声称妙。

黑旋风就这样来到了赛尔家。它很快适应了这个新环境,并且很快便立了大功。

那天,赛尔像往常一样出去打猎,同样要带上黑旋风。可是一直到日落西山,他们也没回来。

他们去哪了?没有人知道。

……

直到第二天中午,赛尔才再次出现在他家人的面前。

赛尔一进门,就夸赞道:“真是通人性的好猎犬,啧啧……”

原来,昨天他们上山后,遇见了一只鹿,赛尔捕猎时不小心摔伤了腿,疼得晕了过去。聪明的黑旋风风一般的跑回了立德先生家,立德先生感到很奇怪:这狗怎么回来了?谁知黑旋风跑到立德的脚跟下,用嘴咬住了他的裤腿,示意让立德跟它走,一头雾水的立德来到了赛尔身边,才恍然大悟:赛尔受伤了。就把赛尔扶回了自己家。

……

两年后,黑旋风成功的繁衍下了一只小狗,这就是黑桑。

诺志和这只小狗玩得很投机,通常他们会一起出去玩,从早上玩到晚上,总是要诺志的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诺志才带着黑桑回到家里吃晚饭,有的时候,诺志吃完晚饭之后还会偷偷地带着他的好伙伴——黑桑,继续出去玩。诺志一点儿也不怕迷路,更不怕遇到危险,因为黑桑绝对是一个好保姆!

后来,诺志去城市里面上高中,学校有规定不可以驯养宠物,所以诺志只好把小狗,不!此时黑桑已经长大了,是一只出色的猎犬——他遗传了他的父亲黑旋风的全部基因,甚至于比他的父亲更出色,因为这,诺志更加的喜欢这条出色的猎犬了。在去高中的那一天,自称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的诺志在面临和自己最喜欢的猎犬黑桑分别时第一次流下了眼泪——他舍不得离开这条即忠诚又出色的猎犬啊!不过,最后他还是去了。高中毕业后,诺志子承父业,也成为了一名猎人,很出色,他要么不出去打猎,要出去,就一定会满载而归,而这——他的出色猎犬黑桑也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打猎的时候,黑桑绝对是一只十分中用的猎犬,它的撕咬能力又快,又准,又狠,再加上诺志本身具有一身高超的打猎技术,所以,可以说,他们是最佳搭档。

不过,人总是会老的,再精英的猎犬也总是会老的,诺志和诺志的猎犬黑桑也自然不会例外,不过,他们仍然是很好的朋友,互帮互助:诺志给黑桑一个家,黑桑帮助诺志看门。有一次晚上,诺志的家里跑进了一条毒蛇,忠诚而又出色的猎犬黑桑冒死救了主人诺志,自己却负了伤,还好抢救及时,黑桑并无大碍。

……

这就是老人诺志和猎犬黑桑的故事。

老人与大黄狗

动物是人类最真诚、善良的朋友,与人相处的漫长历程中,亦伙伴、亦知己、亦家人,它们的情感“不带一丝虚伪”——远超人类。

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那是一个下雪的冬日,家人们都出去了,只剩下大黄狗和他。老人家住在农场里面,每天都要出去走一走,不管天气如何。这一天,像往常一样,他让大黄狗看家,然后就一个人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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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很久,不知不觉走到了森林深处,一不小心被落叶下隐藏树根绊倒了。这一次,他没办法自己坐起来,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他拼命的唤叫着,喊到声嘶力竭,可就是没有人经过——这里离农场太远了。

不知为什么,他的大黄狗居然“听见了”,匆匆赶来!一路上荆棘丛生,它顾不上疼痛,跑到老人身边大声地吠叫,似乎在帮老人大声的求救:“汪!汪!汪……”不知叫了多久,终于有个年轻人路过听见了。他立马背起老人往农场走。大黄狗跑在前面带路,顺利地找到了老人的住地,农场工人同时请来了医生……

老人得救后非常感谢年轻人,年轻人却说:“不要谢我,要谢就谢你的大黄狗吧,多亏了它呀!”从那一天起,家人每天都让大黄狗陪老人一起去散步,老人再没发生什么意外。这个故事还被美国报社上了头条,占据了很大的版面,人们都知道了这只伟大的狗,和它的义举!

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触动,要是我也拥有一个小动物,我一定会好好的待“她或他”,我会视之为朋友、家人、伙伴,因为他们情感“不带一丝虚伪”,有时比人类更懂得知恩图报!

猎人与狼群_自编童话作文1200字

“怦!怦!怦!”随着三声枪响,三匹狼倒在了血泊之中。开枪的是两个猎人,一个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帕斯克,一个是帕斯克年轻力壮,刚拿起猎枪的唯一的儿子帕卡斯;不过,现在冰天雪地的,再厉害的猎人也不会冒险跑到森林里,因为冬天,大雪盖住了整个世界,很多动物都躲起来冬眠了,这就使得狼群的食物变得十分匮乏,因此,哪个人要是走进了森林,就完全可能成为狼群的腹中物,连残渣也没有给你留!狼是一种很凶残而又充满智慧的动物,在冬天食物匮乏的时候,只要有一匹狼饿死了,狼群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把死去的狼的尸体吃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具残骸;狼群对自己的同胞都这样,更何况对我们这些经常猎杀的异类呢?他们一定会使得我们粉身碎骨,把我们的尸体残忍地撕成好几半,然后用来充饥的——狼可是一生都处在残忍的杀屠之中的。

但是,为什么帕斯克父子会冒险来到森林进行狩猎呢?其实,他们并不是来狩猎的,只是路过然后被狼群给拦住了而已。实际上,他们是想要到森林对面去卖掉一张鹿皮而已,可惜麋鹿的血腥味和人类本身自带的气味吸引来了狼群,狼群就顺着这道气味和走过的脚印,一路飞奔,再加上饥饿的狼群就从后面冲上来,把老猎人帕斯克和他儿子年轻猎人帕斯克给围住了,狼群狼和狼之间靠得很近,所以所有的路都被狼羊死死地封住了,这下,两人猎人可慌了神,这是很正常的,碰上这种情况,就是十个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会惊慌失措,更何况是一个人老体迈的老猎人和一个缺乏经验性的新猎手呢?要知道,帕卡斯刚毕业啊,今天是他成为猎人的第二天,就在昨天,他刚学会成功击杀一只近处的麋鹿啊,就这两个猎人,怎么和一群恶狼斗呢?虽然他们有两杆猎枪,可是猎枪里的子弹已经所剩无已了呀!所以,他们只能先用雪球去砸狼群,可是狼群只是轻轻一跃,雪球就跑过去了,狼群很聪明,在狼王的带领下,慢慢缩小了包围圈,无可奈何的帕斯克父子只能开了三枪,打死三匹狼,迫使狼群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可是现在每杆枪只有两发的子弹了。

难道刚成为猎人的帕卡斯就要成为狼的腹中之物了吗?不!帕卡斯在心中默念着,决定以死相拼。他和他的父亲老猎人帕斯克一人抬起麋鹿的一边,把猎枪紧握在手中,手指随时准备按下扳机,狼群畏惧猎枪的力量,慢慢地后退了。太好了,看这样子很快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帕卡斯暗暗庆幸道,这个时候如果天公肯作美,让时间过得慢一些,那么帕斯克和帕卡斯就可以顺利地离开了。可是,困难之魔依然来了——原来,这群狼只不过是一半的狼群。早上,狼群合并了!狼群的速度是惊人的,他们从后边给了两个猎人致使一扑,如果不是老猎人帕斯克经验丰富,反应得快,射了两枪,使狼群感受到恐惧,那么这对猎人父子只能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现在,虽然狼群停止了袭击,但是现在猎人父子被夹在中间,狼群形成了前后夹击之势,而且老猎人帕斯克的猎枪里面已经没有子弹了,猎人父子现在的处境是十分危险的。但是,俗话说得好——上帝在关掉你一扇门时,一定会再替你打开另一扇门。狼群整齐地排列着,从那个偷袭的狼群的中间,走出来一只母“狼”,它站在狼群正前方,一动不动地盯着猎人父子。突然,它冲上前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了老猎人的脚下,舔着老猎人帕斯克的脚,帕斯克惊讶极了,这才发现这是先前家里丢失的母犬,现在它居然成为了狼群名正言顺的“狼后”!狼群和老猎人一样,惊讶极了,狼王并不感到惊讶,它命令狼群让开一条小道,让老猎人帕斯克和小猎人帕卡斯走。

相比起老猎人,狼王更喜欢和小猎人帕卡斯走在一起,可能是小猎人身上充满了朝气的原因吧,狼群并不急着调头,而是尾随在猎人父子的后面。一路上,有老虎、狮子、豹子,甚至野豺出来阻拦,但一看猎人父子后面声势浩大的狼群,都吓得调头就跑,猎人父子都很开心,老猎人也很享受——他这一生还从没有过么顺利地在森林中漫步呢。

就这样,猎人父子成功抵达目的地,回来时,发现狼群仍然站在分别的地方等着老猎人帕斯克和年轻的猎人帕卡斯——他们担心猎人父子回来时遇到危险,所以站在那里等着;于是,猎人父子又在狼群的“护送”下回到了家里。

猎犬_童话故事作文500字

莫文是一个老猎人了,在打猎方面,他几乎可算是精英了,只要是他盯上的猎物,就没有一只跑得掉,就算有,也是很小的机率。毕竟他一根棍子就敢和狼进行一番殊死搏斗。当然,他的猎犬大灰也是功不可没的。

莫文和大灰之间的配合很默契。比如说,莫文把一只麋鹿驱赶向另一边,大灰则主动地射在附近的草丛里,等到麋鹿靠近时,大灰就狡猛地一扑,咬断它的喉管,直接结束它的生命;而这,他们之前完全没有商量过,他们一直是临场发挥。莫文觉得,如果事先拟定对策,如果出现了特殊状况或哪天没有那种猎物,结果不言而喻。

今天,莫文——这个老猎人,突然突发其想想吃蜂蜜了,森林的树上到处有蜂窝,想吃还不容易?关键是那些蜜蜂,它们的针哲在人的皮肤上,超极痛。

莫文这个老猎人拿了根棍子,躲在树旁的草丛里,然后确定树丛完全掩饰住自己后,用力朝蜂窝一扔,“咚”!蜂窝掉在了地上,蜜蜂飞出来了。

令莫文完全没有想到的是,蜜蜂马上发现了躲在树丛后面的自己!他发了疯似的向家里跑去,但已经来不及了,蜜蜂已经拦住了他的去路,向他盯去。就在这时,他听到一声犬吠。

是大灰!

大灰冲着蜂群一阵乱咬,蜂群回过头去攻击大灰,莫文赶紧回家拿蚊拍。(他觉得那也能打蜜蜂,因为他家实在没有专门打蜜蜂的工具了。)

但是,当他回来时,大灰已经被蜜蜂叮得奄奄一息了,它睁大着双眼,凝视着天空……

从此,莫文再也不吃蜂蜜了。

地下城与勇士(自编)

引子:穿越的叶剑风  
等级简绍 :阿拉德大陆共有五种职业:鬼剑士,神枪手,格斗家,魔法师,圣职者  
      公分60级,每个职业修炼到18级转职,48级觉醒,到60后,修炼到巅峰可以把四个职业合为一体  

      分为六个阶段:1级以上叫战师,18级以上叫大战师,30级以上叫战魂,40级以上叫大战魂,50级以上叫战神,60级以上叫魔域战神  

      鬼剑转职:剑魂(觉醒:剑圣) 狂战(浴血魔神) 鬼泣(噬神) 阿修罗(大暗黑天) 四位合一:60鬼神   
      神枪手:漫游枪手(枪神) 枪炮师(狂暴者) 弹药(大将军) 机械师(机械枪神)  四位合一:60枪圣   
      格斗家:气功师(百花缭乱) 街霸(毒王) 散打(武神) 柔道(暴风眼)      四位合一:60斗天  
      魔法师:元素(大魔导) 战斗魔法(魔法斗神) 召唤(月之女皇) 魔道(次元魔道) 四位合一:60圣魔导  
      圣职者:圣骑士(圣师) 蓝拳圣使(天之使者) 驱魔师(破魔师) 治疗士(治疗师) 四位合一:60圣谕  
正文:  
    龙云大陆上,传说中,诞生出剑神司马源的七大剑圣家族在亿万年前,就被司马源合并成为剑圣家族,其中光之堂驻地,剑圣山,断剑崖上,一个年轻人站在那仰天长叹。   
    渐渐的,后面追上了许多人,从衣服上就可以看出,他们是剑圣家族各堂的长老。  
   “叶剑风,你败坏我剑圣门的名声,杀害东龙帝国的皇帝,幸好同门揭发,才没让你逍遥法外,怎么说东龙帝国是我们伟大的剑神司马源大人建立的,虽说还给了龙华皇室,可是与我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竟然做出这种事,虽说他老人家在隐居不能手刃你这个叛徒,我们也要带他将你这个耻辱抹除掉。”剑圣家族现任族长叶天行说道。(注:《神魔》中龙华帝国后来分裂成东龙帝国和东华帝国)   
   “族长,各位长老听我说,我并没有作出背叛家族的事,那个皇帝不是我杀的,我冤枉啊。”叶剑风突然不在叹气。  
   “你还敢狡辩,同门七人看见你一手抱着满身是血的东龙大帝,一手拿着长剑,而且那把剑就是你叶剑风的,你个逆子。”叶天行怒声喝斥,他不但是族长而且是叶剑风的父亲。  
   “父亲,我在那天的前一个晚上我的剑丢失了,我去追剑,就真好碰到那一幕,不是我,真的 不是我啊。”叶剑风悲愤的喊道。    
   “你真会编故事,长老堂行动,门规处置。”叶天行拔剑冲了上去。 
    突然,长老们和叶天行都发现自己不能动了。叶天行喊道:“逆子你竟然达到了神级,可恶。”在剑圣家族每一个人达到神级,就会被司马源接到,龙云位面的另一面修炼。  
   “父亲竟然你们不相信我,我就用死来告诉你们,我是清白的。”说完叶剑风回身纵身一跃,跳入山下,随后引爆神力,全身自爆而亡,临死前大喊一声:“这颗神格就是我留给剑圣家族的唯一……”   
    这时所有人都愣住了,这是叛徒吗?明明已经达到这种高度了,确还是自杀谢罪,大家默默无语看着神格从悬崖飞了上来。   
    就在大家都愣住的时候,神格旁边出现了一道光芒,一个人出现了,白色的长袍,背上背着一把剑,剑圣家族的人再次呆住了,那把剑,剑圣家族的人都认识,名曰:圣谕,是一把光剑,正是传说中三把神剑神悦,神惧,神忌的合体版,这把剑的使用人,就是剑神。   
   “唉!这个孩子怎么这么刚烈啊,看起来我来晚了。”这个人就是司马源。 
   “参加老祖宗。”在族长的带领下,所以长老一起跪拜在地。   
    源抬起头,说的道:“唉,我只是出去其他位面一下,就损失了一个人才,可惜啊!”突然源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说道:“我的意识随时笼罩着龙云位面,这件事不是剑风做的。”说完随手剖开空间,抓出了一个人。“是他做的,哼,你们真会冤枉人,看看,现在都变成什么样了,自己处理吧,这颗神格你们没有资格炼化,把他供奉起来把。”源随手把神格封印了,不让人炼化。做完马上就消失了。 
   “族长,我……我是一时……我不敢了,饶我一命把,看在我父亲是你弟弟的情面上。”这名青年颤抖着说,他知道他先害死了东龙大帝,又害死了族长的儿子,他的堂弟,叶剑风,已经不可能苟活了,但他还是怕死。  
   “哼,我没你这个儿子,杀了他,哥。”光之堂的大长老,族长的弟弟叶逸仙说道。   
    这时,在场的所有人眼睛都红了。  
   “啊……”一声惨叫回荡在断剑崖,数道剑影划过,青年尸骨无存。    
    能成为长老的都是次神级五阶以上的人,青年无理幸免。  
    ……  
   ‘我死了吗?’叶剑风陷入了一片混沌当中。 
   ‘孩子你没死,或者说你死了,也是新的开始’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你是谁,你是谁。’叶剑风的眼睛张开看了,一片混沌瞬间被一道金光破开。  

  ‘啊!’叶剑风灵魂在颤抖……  
   
 
第一集:我要成为鬼剑士   
第一回:阿拉德大陆,新的名字,新的开始(上)    
   ‘……   
    各位长老,听我解释,不要啊。  
    剑影划过,一个年轻人以死与剑下。   
    ……’   
   “不要…”一个貌似是五六岁的小孩,从床上猛做起来。 

   “为什么还在做这个梦,为什么我还无法忘怀,我都灵魂转世,为什么还记得这些,神死了不是就真死了吗?”   
    这个小孩就是叶剑风,他已经无数次问自己这个问题了,前世成神,导致他明白很多,他这种情况就是极少出现的灵魂转世,只不过,他的这次有点不一样,神的灵魂已经融入神格,身死,灵魂自然消散在天地间,而且灵魂转世,也只是在自己的位面转,可是他清楚的知道,他已经离开了龙云,离开了剑圣门,来到了这片被称为阿拉德大陆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他有一个新名字叫叶风,这个名字和他前世的名字很像。    
   “唉!小风,你又做恶梦了吗?”门外走进了一个中年男人,他就是叶风在这个世界的父亲,叶圣英,是他这个村的村长。   
   “是的,父亲。”叶风僵硬的叫了一声,毕竟叶风他有父亲,可是这也是他父亲,不免使他很尴尬,叶风的母亲在生他妹妹难产而死,后来他妹妹过继给城里的一个富贵人家。     “唉!”回想起往事,叶风不禁叹了一声气。  
   “小风,不要老是叹气,你才几岁,村里的小孩都叫你小老人了。   
   “嗯,父亲,不过有一些事,使我很难理解啊!也无法忘怀。”叶风低头说道。  
   “小风,你怎么老这样啊,你才多大啊,能有什么事啊,别这样啊,出去和小朋友们玩,乖,去把,瞧你,才几岁啊,就这样成熟。”叶圣英拍了拍叶风的背。  

   “父亲,那我出去了。”叶风又露出小孩子因有的笑容,一留烟跑了出去。  
   “这孩子啊,唉,小羽,我已经把孩子抚养长大了,不知道,晓芸,怎么样了,你不要怪我把晓芸过继给别人,只有这样才能让她更好的成长啊。”  

   “唉,不知道为什么,难道这个世界真的和以前的时间不一样吗,我的斗气明明已经达到赤级巅峰了,为什么没法继续修炼,而且,就算达到赤级,斗气竟然无法凝聚和使用,只能强化一点身体机能,就好像斗气虚无化,难道和这个世界的五个职业有关,鬼剑士的所使用的鬼气,圣职者的圣力,格斗家的斗能,魔法师的魔法力,神枪手的机能,不过按照原理,我的斗气应该和鬼气有点像,不知道要怎么能成为鬼剑士呢?”  

    立于小山上的叶风又叹了一口气,直奔山下的家,如果被别人看到,一定被吓到,一个小孩子竟能如此敏捷,无视这些坑坑哇哇。”  

    回到家中。  
   “小风,你准备一下,阿塞尔镇长要来了。”父亲高喊了一声。  
   “嗯,阿塞尔爷爷啊。”叶风所在的村子是属于,东烨帝国,华裔行省,圣羽城,罗蒂镇,他们这个村子叫做,剑帝村,据说是因为这里藏着一把宝剑。  

    在阿拉德大陆上,共有三大帝国,下属七大王国,东烨帝国,下属汉斯王国,圣翼王国;贝拉尔帝国,下属贝蒂王国,托尔斯王国,诺曼底王国;斗罗帝国,下属斗天王国,罗刹王国。   
   “诶,小风,过来爷爷这。”一个七旬老者从门外走来。   
   “阿塞尔爷爷,您有什么事啊。”叶风笑问,阿塞尔爷爷对叶风他一家都很好。   
   “好事啊!”阿塞尔笑了出来。    
   “好了,小风过来。镇长,有什么事啊。”叶圣英问道。   
   “你的记忆力真差,不就是,五圣殿,为我们镇的孩子找一下有没有潜力的可以修炼五种职业的啊。”阿塞尔自豪的说。“我们可出过和多个鬼剑士,格斗家呢。”  
   “鬼剑士,貌似不错哦。”叶风笑道。  
   “呵呵。不知道,小风有没潜力啊。”叶圣英笑道。    
   “当然有咯。”还没等阿塞尔开口,叶风就喊了出来。  
   “嗯,小风当然有啊。”阿塞尔也笑道。   
   “那,你后天带小风来镇里,测试在镇里举行呢。”阿塞尔说完就走出了叶风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