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敬佩的人-人物作文700字
这题目所指的,并不是什么出名的大人物,她不过是我雨夜中所见到的一个小身影。
一个傍晚,大雨滂沱,城市中闪烁的霓虹灯将潮湿的天空映得发红。我如往常一样,肩上背着书包,挂着耳机走向车站。
车许久才来,人多的站不住脚,我靠在门口,艰难地保持身体的平衡。车缓缓靠站,一个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她浑身基本湿透,齐耳短发也被雨水打湿,像一只可怜的小鸟,水珠顺着羽毛滴落。虽说淋成这样,但手中依旧提着被大雨浸过的雨伞。说来也巧,正好有乘客下车,在人群还没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凭借瘦小的身躯,钻入了人群,抢到了那个座位。她敏捷地摘下了书包,扔到椅子上,重新钻回上车门处。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身后跟了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太,看起来腿脚非常不灵便,女孩一边扶着她,让她尽量站稳,一边礼貌地呼喊“不好意思,可以稍微让一下吗?”人们纷纷避让。女孩将老太太仔仔细细的扶到刚刚占的座位上,并重新扛起了相对于她看起来大的过分的书包。
这时我才仔细的观察老人,老太太身上可以说是滴水未沾,我想我大概明白为何女孩全身湿透了。她头发已白如银丝,饱经岁月风霜的脸上却还带着笑意。也对,看到自己的孙女这么懂事,的确是会让人有满心的幸福感吧。女孩其实看起来也仅有五六年级的样子,但她的孝顺细心,我们也未必有信心做得比她好。她一只手撑住车上明黄色的栏杆,一只手扶着老人的椅背,用身体留出一部分“安全空间”,为奶奶挡住拥挤的人群。背后沉重的书包让女孩不得不一直调整,不至于重心不稳,我的心也随着她一直悬着。
说实话,女孩的行为着实令我敬佩,大雨瓢泼中甘愿淋湿自己也要将老人保护周全,拥挤的公交车上,即便自己难以站稳,也要让老人安心坐下。几站之后,她们下车了。漆黑的夜里,女孩和老人娇小的背影,就是这雨中最为动人的画卷。
“本车即将到站……”我走下车,撑开伞,回味着我所见到的,那是我印象中最“高大”,最值得敬佩的小女孩。
我最崇拜的人-人物作文600字
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崇拜的人。有的人崇拜画家,因为他们的作品栩栩如生、令人赏心悦目;有的人崇拜消防员,因为他们为了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毫无畏惧。而我最崇拜的人却是那些默默无闻的辛勤劳动者—平凡却又伟大的环卫工人。
每当我们还沉浸在睡梦中时,是谁在辛勤地打扫着马路?每当烈日炎炎的夏天,是谁依然坚守在马路边?是谁让我们的城市始终保持得十分干净?他们就是每天我们在马路边、街道上都能看到的辛劳的环卫工人。
他们的生活中缺少掌声和鲜花,充满劳累和艰苦,但他们没有半句怨言,只有看到人们因为环境整洁而心情舒畅时,他们的脸上才会浮现出满足的笑容。但是,有些人不但没有帮助减少他们的负担,还不断的乱扔垃圾,增加环卫工人的负担。
有一次傍晚,我哼着小曲在小区里散步。一位穿着橘红色工作服的奶奶,鬓角已经斑白了,额头上几道深深的皱纹,镶刻着岁月的沧桑,背也有些驼,左手拉着扫把,右手拿着簸箕,正在扫着地上的垃圾。这时,一个穿着洋气的老板大摇大摆地向着环卫工人迎面走去,随手将手中喝完的可乐瓶扔在了地上,头都不回的向前走去。这时环卫工人说:“先生,请你把地上的可乐瓶捡起来扔进垃圾桶。”这位大汉不屑地说:“你们环卫工人本来不就是要扫地吗?再说我们不交税,怎么养活你们呀?”说完便气冲冲的走了。老奶【yuerzhinan.com育儿指南】奶听后摇摇头,没有再多说什么,弯下腰把可乐瓶捡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继续去清扫垃圾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更加深了我对环卫工人的崇敬之情。
试想,如果没有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我们的地球将会变成垃圾场。我们要向环卫工人们致敬,向他们学习,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他们做的平凡而又简单,却值得我钦佩。
我最敬佩的人-人物作文700字
最开始知道你的名字是在一部电视剧里那时我为你的才学与坚持的精神深深着迷。或许正因为如此,每次后来再听到你的名字,我便能从回忆的长廊里揪出来关于你的一切。
我觉得你是真正的实证家,你敢于怀疑,你能够独立思考,你对于错误的东西能够以正常心态对待,并且能够亲身去考证修正。你的这种精神与学习态度,让我无比钦佩,你就是我国古代的行走者徐霞客。
你背起行囊,开始阅读大地,记述自然的艰苦旅程,在漫漫路途中,你不惧风雪,不怕虎狼,你用野果充饥,清泉解渴,露宿残垣。寄身草中。走笔为记,历经艰难险阻,经长途跋涉后还坚持把自己考察的收获记录下来。你的生命历程虽然短暂,但你的人生很有意义。你从21岁到54岁逝世时所总结的地理文献,现如今被称为是世间真文字,大文字。奇文字,并以你的名字命名,称为《徐霞客游记》,我相信你一定会因为这部巨著绽放出短暂的永恒的光芒。
我钦佩你的坚持,向往于你的勇气,你能为了你的理想,执着坚持,并且选择真正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你是伟大的,尽管你生命短暂,但我觉得你比那些生命长久的人来说是有意义的。因为鲁迅说一个人活着却如同死去,一个人死去却如同活着和人的一生,或轻如鸿毛,或重于泰山。你为我们后世留下了宝贵的财富,你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思想和精神财富,你虽然已经逝去但却对我们后世有很大的影响。
你是我最敬佩的人,从你身上我看到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做事的方法,你在我迷茫时给我无限的启示,从而让我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我知道未来或许是残酷的,但你让我知道,只要我们心中对未来充满的期盼,充满想象,有创造力,我们一定不会去畏惧未来的一切磨难,我也一定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让生命白白流逝,我要让生命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
你虽已逝,但精神永在我心,你对我的影响必将影响我今后的生活,愿让我可以和你一起做生命的主人,希望在成长路上有你的影响,可以让我走得更远。
我最亲密的人-人物作文700字
在你们的生活中,一定也有一个跟你们最亲密的人吧。这个人可能是亲人、可能是同学、甚至可能是老师。不过呢,我最亲密的人就是——我的哥哥!
我哥哥和那些普通的男孩子一样喜欢打枪、打炮一类的东西,想必小时候也很能闹腾吧?我的哥哥有一头又黑又带着点白的短发,鼻子高高的算是很坚挺;我的哥哥还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好似能看透人心似的;我的哥哥还有一双听力极好,称的上是‘顺风耳’的灵耳朵。只要我一碰他那宝贝的电脑,一点开电脑桌面上的游戏,他就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形如鬼魅一般。看,我的哥哥有多机灵。
一直以来总有一件事一直到现在我都记得很牢、很牢,总是难以忘怀。在几年前暑假的某一个日子里,我的爸爸、妈妈在要出去工作前,爸爸妈妈特别嘱咐我的哥哥一定要把饭煮好,这句话我估计哥哥都听了五十遍有余了。爸爸、妈妈还没有说完,哥哥便连声应道:“好,好,好,我知道了,我一定会烧好的。”当时哥哥虽然这样说,但妈妈还是有点不放心,又走过来对我说:“拓子,你待会去叫哥哥烧午饭,好不好啊?”当时我正在睡觉,而且睡得正香,没怎么听清楚妈妈说了什么,不过嘴上还是应和的说道:“恩,恩,我知道了。”直到我说完,妈妈这才放心的和爸爸出去工作了。哥哥看着爸爸妈妈走远的身影,立马就跑上楼玩电脑去了。而我,直直睡到了将近九点多钟,这时忽然想起了一件什么事——十点半要叫哥哥烧饭!那等会再去说吧,哥哥正在楼上玩电脑呢,那我就看会电视剧吧。可是,我在下面看电视剧一看就入了迷,一下子就看到了十一点钟。此时,一看时间,惊呆了,立马上楼去叫哥哥烧饭。哥哥这才想起还要去烧饭,立马把电脑关了,把饭煮起来。完成了这个任务,我和哥哥才松了一口气。于是,又在下面津津有味的看起了电视。
这时,爸爸、妈妈回来了,第一件事就是问我们饭烧好了没有,我想回答,但是哥哥快我一步说了:“婶婶,烧了,但是十一点才烧的。”听了这话,妈妈笑着说:“没事,今天虽然要晚一点吃饭,不也让你们都领悟到了一个道理吗?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听了这话,我们都欣慰的笑了。一直以来哥哥都在帮着我,许久不见,还真想他。
我最崇拜的人-人物作文700字
事实上,我很少有真正意义上的崇拜或去追星,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被崇拜的。
但今天就破一次例,来说一下我最崇拜的一个人吧!我最崇拜的人是那种德高望重,品行好,知识渊博且果断的人,你猜出来了吗?对!就是福尔摩斯(和柯南)。可能有的人会说,这是虚构的人物啊!我并不这样认为。难道小说人物就不值得崇拜吗?那我们还要这些书干甚?
我崇拜福尔摩斯是从读柯南道尔的《红发会》开始的。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关于福尔摩斯早期处理的一个案子。它主要讲了一个红发男子被应聘进“红发会”和它背后的阴谋----偷国家银行的一大笔存款,以及福尔摩斯的缜密推断和破敌妙招。这本书我看得津津有味,因为它似乎能将我“吸”进去似的,让我跟着福尔摩斯去体验案件的每个步骤,身临其境,为开始的谜团而疑惑,为破案成功而喝彩。我相信一本能把人“吸”进去的书一定是一本好书,而且是一本精彩的书。
我佩服这位鹰钩鼻,眼光尖锐而威严的英国人是有其原因的。这是因为我从小就向往着去从事冒险的行当,这大概是人们所共有的好奇心吧。可我不仅是这样想的【yuerzhinan.com】,还这样做了。从一岁到现在,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去探一探,钻一钻,或者带一些泥土样本回去,或者带点河流湖泊的水回去。至于这些水和土用来干什么呢?我一般是用来做一些无聊的实验的,然而这给了我极大的满足。从五岁开始,我渐渐迷上了冒险和探险小说,而且开始学习他们了。
这些冒险和“学习”也是有代价的。我现在的双腿上,有些地方已经留下了终身难忘的伤疤,但我确信福尔摩斯受的苦要更多,他要更痛!到现在我已经阅读完几十多本探险小说和很多相关的长短篇故事了。这让我学到了蛮多东西,最起码能让我自保吧。而且在这些文字当中,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可以学习写作并摘录文字,用到平时的作文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人物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知识传授者。让我们聆听他们的故事,去感悟作者对人生的理解吧。
最后想说一句,《福尔摩斯探案集》又更新了,我要去看喽。
我最崇拜的人-人物作文700字
自从我翻开了那一本奇幻、好似充满魔力的书——《哈利波特》,我便整天沉迷于魔法般的世界里,令我身临其境,而且嘴里动不动就冒出几句奇怪的咒语。而那个我最崇敬的人,就是那部举世闻名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
罗琳之所以让我崇拜,不仅仅是因为她创作了哈利波特,更是因为她的勇气、她的乐观、她的坚持感染了我。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伟大的、看似成功的作家,曾经有着多么坎坷的经历——在《哈利波特》的末章,就有着罗琳的简介。
在创作《哈利波特》前,罗琳的生活极其贫困,甚至每天早上只能吃一块干瘪瘪的面包和一杯白开水。而在贫困交加之时,罗琳并没有因此对生活失去信心,反而更加的积极乐观向上。在一次前往伦敦的火车上时,她忘记了周围的杂吵声,望着车窗外,她看见了一个瘦小的、额头上有着一道闪电形的伤疤的小男巫在向她招手微笑。就在那一刻,罗琳的心紧紧的被什么牵引住了——那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便闯进了她的生命!她开始天马行空的想象,疯狂的找着笔、纸,她要把那哈利波特那一点点的轮廓记录在纸上!
罗琳开始了艰苦的创作。在贫困潦倒时,罗琳并没有因为接下来的路太艰难而放弃,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即使吃着面包和白开水,她也同样津津有味。因为家中的屋子又小又冷,她只好去附近的咖啡厅去写《哈利波特》。她终于将《哈利波特》写完了,可是成功并没有这么快的垂青她,出版社曾经拒绝过她,随手丢过她幸幸苦苦写的《哈利波特》……但是罗琳没放弃。终于—— 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她的努力获得了回报。她终于把这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推向了世界!哈利波特,成了风靡全球的童话人物!而且好评如潮,备受瞩目!
如今,罗琳已经成为了一个成功的作家。她是伟大的。很多人都说,是哈利波特为J.K.罗琳带来巨大财富,但是我更想说,是罗琳身上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使她获得了巨大的成就!
J.K罗琳,就是,我会永远崇敬着她,请记住她的名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