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游梅岭,再读“三章”_优秀记叙文500字
“断头今日意如何?创业艰难百战多。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带着满怀的敬仰,读着催人奋进的《梅岭三章》,在这个秋风送爽、丹桂飘香的季节里,我又一次踏上了梅岭。
走在梅关古道,凉爽的秋风迎面吹来,带给我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爽朗,更是精神上的激励。到了,在闻名遐迩的广东南雄梅关古驿道的中段旁,立着一块陈毅元帅的《梅岭三章》手迹诗碑。每次经过,我都会驻足观望,我不仅为那苍劲有力的字迹感染,更为那壮烈气概与爱国情操感叹。情不自禁地,再次朗诵起了陈毅元帅的《梅岭三章》,情不自禁地,再次回忆起老师给我们讲的那一个个故事。陈毅在南方三年游击战的烽火岁月,是他在革命斗争中所经历的最艰苦最困难的阶段。但是,陈毅元帅却能保持斗志弥坚的豪迈胸怀,用他的行动,教育了一代又一代人为新中国的建设发展不懈努力,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艰苦创业。
……读了一遍又一遍,感触越来越深,老一辈们为了解救劳苦大众,抛头颅,撒热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就因为有了他们的付出,才有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不应该忘记他们,不应该忘记那艰苦的岁月。我们今天可以享受丰富多彩的生活,而在那时,有多少人却挑起了革命的重担,不惜自己的生命,为我们换来了幸福的今天。我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要继承革命前辈的遗志,为祖国、为人民献出自己的一切!
读愚公移山有感500字
读愚公移山有感500字寒假的一天,我看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写的散文诗集《野草》。我一看这本书就入了迷,爱不释手,一口气就将它读完了,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的《雪》,这篇文章与众不同,写得十分优美,表达的思想感情很强烈。我想大家一是迫不及待了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雪》这篇文章我觉得很有特色,与我们写得有很大的不同。我们写雪的着重点一般都是它的形状、颜色、飘落的样子等等,而鲁迅写得这篇《雪》的着重点却是孩子们怎样塑雪罗汉。依我个人认为这是《雪》这篇文章的闪光之处。“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立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色了。”这一段话里蕴藏着一个道理:看似强大的事物却经不住一点点、小小的考验,就已经完全拜变了样,认输了,低头了。在我们身边也存在着这样的事情,我们要去克服它,消灭它,不使它成为你生活的累赘。《雪》这一篇用了许多的修辞手法,将文章写得更加生动形象,让人读了以后,眼前仿佛就出现了这个情景,如:“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这一句话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蜜蜂飞来飞去,写作了忙碌。蜜蜂一边飞一边发出嗡嗡的声音,这是很正常的事,而作者却把它们写成是在吵闹,这更加突出作者之文采。只要你一闭眼,眼前就会出现书中所写的这一幕。“雪”在我的脑海里是很美的,但在作者笔下的《雪》中觉得更加美丽,我想:鲁迅能写出这样美的雪景他肯定是注入了自己不少的感情在里面,不然是不可能将雪写得如此美丽,我从中发现写作文最重要是要用真情实感去写。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读愚公移山有感500字《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在这一部《童年》中,故事的情节就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书中慈祥的外祖母那丰富,生动,优美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歌谣使作者听了大为神往,就激发了他对正义事业的美好希望。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读了这样一段话,开始我还不太理解,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韧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正在沉睡的民众唤醒。我想这也是高尔基创作这本书的另一个用意吧。读愚公移山有感500字雷锋,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战士。我看中一本《雷锋》的书,买了下来,一到家,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雷锋一生下来,3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不久,母亲也自杀了,雷锋一直过着苦难的童年。雷锋长大了以后,一心为国,虽然他的身体很弱,但再苦的活雷锋都能干。雷锋不顾自己,一心为着他人,牺牲时,才二十几岁,正因为他生前帮助过许多人,所以,许多人都为他伤心。看到这,我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但怎么也流不下来。我被雷锋这种精神深深地打动了,虽然表面上没什么,但我心中已经在暗暗下决心: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为国、为人民的精神。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雷锋愿意把他的生命来换人们的利益,这是常人做不到的。读了《雷锋》这本书以后,向雷锋叔叔学习的信念,已经在我心中生了根:我要向雷锋叔叔学习,学习他那种为国、为人民的精神。读愚公移山有感500字今天我们学了当代女作家——黄蓓佳的作品,是选自《儿童时代——心声》。当我学习后感受万分。这篇作文的主人公是李京京,这篇作文的主要内容是写京京读了《万卡》的故事后深深被吸引住了,勾起他对往事的深深怀念,他多么想在课堂上满怀感情地朗读这篇课文,可是老师却说他“嗓音沙哑”,拒绝了他的请求。在公开课上,京京还是抑制不住地举起了手......文中的京京给我印象十分深刻,他很大胆,即使知道老师可能不会叫他还积极举手,最后他成功了。我很佩服他,因为他勇于表达自己的意愿,上课积极举手发言,这也是我想要的。我的学校是给不好的学校,在那读的人大多数都是不太爱读书的人,要不就是读书不棒的人。特别是我被安排在一个不好的班,并不是我当时考试不好是运气不好。因为当时不能弄快慢班,所以每给班的安差一些读书一般般和很多读书不好的人,当然也有安排一两个读书棒一点的,因为我们学校不好所以读书好的人较少。所以在我们学校的学习【yuerzhinan.com育儿指南】风貌不是很好,上课时即使是读书棒的人都没有人举手发言更别说是读书一般般的人啦!这是由于上课时举手就会被一些同学私下议论想出风头,博老师开心等这些话,所以没人敢举手发言。有时我真的很想举手但还是没有这个勇气。京京就不同了,他克服心里的置疑,不怕被同学耻笑,敢于举手。我一定要学他的勇气,毕竟他只有9岁而我比他大多了我不能比他差!京京之所以背万卡吸引是因为题目的爷爷一样是远离题目,很少见到面的。不过无论是万卡还是京京,但题目毕竟比我幸福,因为题目的爷爷只是在别的地方少见面而且,题目还有机会给他写信,但我不行。我的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爷爷从小就很疼我所以我很想念他,我连给他写信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他们两个都比我幸运。在我小时候很傻,常听人家说想给死人弄什么东西就烧给他,我还信以为真,试过好几次把信写完后烧掉,因为这样爷爷就能看见,到我长大了就没再干这种傻事了。我是很想念爷爷啊!读愚公移山有感500字读了<<荔枝>>一文后,我深深地感动了,也感受到了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在我们淡淡的生活中,母亲深深的爱也无处不在.中午吃饭妈妈做了水煮鱼,妈妈不住的给我碗里夹滑??挠闫?而看看妈妈的碗里却只有鱼骨头,和一些旧稀饭,我给妈妈肉,但妈妈从碗里又夹给我说:"你吃吧,只要你吃的香妈妈也香."顿时我感到母爱的无私.有一天,我的好朋有琳琳说"我快要过生日了,到时侯去公园玩,如果你有车子就骑,没车我来带你."我看见自己几个好朋友有都有自己小轮车,我想乘此机会要妈妈给我买一辆现在街上流行的折叠小车子.多漂亮啊!当时我就开始问妈妈要买车子,妈妈说"孩子节约点吧,咱们家挣钱不容易呀!更何况小轮车并不出路,你暑假想骑车,可以骑妈妈的小车子.一两年后上了初中,妈妈再给你买好的.""我不管我就要新车."我生气的说.妈妈态度异常坚决,不理我.我想买小轮车的欲望越来越强,天天和妈妈呕气,不做作业.后来,妈妈语重心长说"张其你愿意做蠢孩子还是好孩子?""好孩子"我说.妈妈接着说"蠢孩子的欲望就是有好衣穿,有钱可花.只有他愚笨的双亲才会把他打扮像顽童,给他钱去胡闹.而有主见的好孩子,则是把自己的雄心放在品德和知识上,这些东西金钱买不到的""妈妈别说了,我知道错了."我被妈妈一番话打动了,我为当时哭闹的行为感到自责.父母的良苦用心我何曾体会过?而我只知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让我变得自私自利,忘记父母的付出.他们为我们倾注了心血,精力,而我们又何曾记得他们的生日,体会他们的劳累,又是否察觉到那缕缕银丝,那一丝丝皱纹?学会感恩从现在做起!读愚公移山有感500字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被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愚公的老人,他家门前有两座大山,出入很不方便。于是他对全家人说想要把山移开,他不但亲自干,还让自己儿孙一起干,就这样寒来暑往干了很多年。这种精神感动了上帝,就派神仙给移走了。这个故事,反映了愚公一家坚忍不拔的毅力和敢于用自己的双手改变自然的精神,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现在的独生子女学习!我坚信,如果我们每个人对前途未来都能像愚公那样充满信心、不畏困难,最后胜利一定属于自己。记得我以前学习并不好,每次看到学习好的同学领奖,我总是抱怨自己,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于是我发奋学习,终于取得了一个三等奖。奋斗吧!让我们像伟大的愚公一样为自己的理想不停的奋斗。读愚公移山有感500字曾经听过大人讲愚公移山,记得当时我对老愚公的做法很不理解,还和家长争辩,固执的认为老愚公率领子孙一起移山,实在是太愚蠢了,真不如搬到山前去住。上了六年级,还像三年级那样“学着玩”。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我惨败到自己难以置信的地步!痛定思痛,我又重新读了《愚公移山》。也许是失败的惨痛教训吧,重素使我对文章内容的理解透了。与老愚公相比,我就失败在梦想不费力气,不必刻苦努力,就可以取得好成绩;就在与没有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学习的困难就像太行、王屋两座大山,使人“出入之迂也”,学习就像搬走这两座大山一样,本来就是苦差事。我这次失败,正因为潜意识中不自觉地企图绕开困难,这不正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吗?我还深深地认识到,小到一个人,大至一个民族,“愚公精神”至今仍是我们必须发扬光大的。如果安于现状,不敢冒失败的危险,就不会尝到胜利的喜悦,事业也不会有所发展。由此看来;“愚公精神”不仅没有过时。相反,它正激励我们克服困难,夺取胜利。读《愚公移山》有感-记叙文500字
近几天,我学了四篇关于“目标专一、持之以恒”的文章,在这四篇中,最让我难以忘记的还是《愚公移山》,愚公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真让人佩服。
故事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位叫愚公的90岁老人,住在太行山、王屋山山脚下。两座大山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愚公想:如果把这两座大山搬走那该多好啊!经过子孙的同意后,愚公就带着一家子开始移山。他们挖山的消息,惊动了四面八方的人,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但愚公坚定信念,决不回头。最后终于取得了成功!
智叟认为愚公痴心妄想,这个计划是不可能成功的。虽说智叟是一个聪明的老头儿,但他却没有愚公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愚公面对他人的反对,不但没有打消自己的决心,反而意志更加坚定,他告诉智叟,也许我今生完成不了,但我有儿子,儿子还会再有儿子,这样子子孙孙干下去,不怕大山平不了!这是多么坚定的话语,这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这种精神会鼓舞着全国人民坚持不懈地向前走!
写到这儿,我也不禁想到了自己,家里有钢琴、古筝和其它乐器,记得刚买时我把它们当宝贝一样,一有时间就练一会儿,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对他们失去兴趣,他们好像平空消灭了一样,到现在依然一事无成,现在想起真是惭愧,如果当时练下去,也许现在已经小有名气。
愚公精神是中国人民奋勇向前的动力,他教会我们不抛弃、不放弃,大家一定要发扬!今后我一定做事像愚公那样“持之以恒、锲而不舍”。
母爱,生命之火_再读《狼王梦》有感1300字
今年暑假,我又把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细细地读了一遍,百感交集。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已故狼夫黑桑的遗愿,竭力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的故事。它一共生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的,一只母的。其中一只公的小狼一生下来就被暴风雨夺去了生命,紫岚便把希望寄托在其它三只公狼身上。可是命运好像跟她开了个玩笑,三只狼儿都相继死去,仅存的只有狼女媚媚。紫岚为了让媚媚的孩子安全地活下去,从而有机会争夺狼王的位置,与狼群最大的威胁——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这三只狼儿的死,不由得引起了我的思考。长子黑仔由于母亲过度的宠爱,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才半岁大就敢独自外出捕猎,结果一不留神就被金雕抓走了,成了它的口中之食。次子蓝魂儿拥有狼的野性,他在狼群遇难时勇往直前,无惧无畏,他捕猎技术熟练,只可惜他缺少在面对危险时冷静的思考的能力。终于,在一次猎食中,蓝魂儿为了捕捉一只山羊,中了人类的圈套。紫岚不想让它死在人类的手下,亲自咬死了她的爱子。三子双毛由于母亲过于偏爱黑仔和蓝魂儿,产生了一种很难抹去的自卑,紫岚费尽千辛万苦才把它的自卑掩盖了,但这只是暂时的。当双毛与狼王洛戛争夺狼王宝座时,它的自卑又重新显现了出来,最终还是被洛戛咬死了。所以,与其说黑仔死在金雕的利爪下,不如说他是死于自己的骄傲;与其说蓝魂儿是掉进猎人的陷阱而死,不如说它是被自己的鲁莽害死的;与其说双毛死于洛戛的利爪,不如说它是败在了自卑感。紫岚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转换成一种帮助他们成为狼王的情感,不断地鞭策她的孩子们。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认为狼是一种残酷无情的动物,人们常说的“狼狈为奸”就是来形容它们的本性的。但沈石溪先生把野心勃勃的狼与母爱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这使我对紫岚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因为她是一位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她们担忧孩子的现在,忧虑孩子的未来。为了把她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牺牲了自己的美貌、青春,最后与金雕决斗时甚至是牺牲了生命。紫岚有一种独特的母爱,她深爱着孩子,但为了让孩子们早点懂得生活的艰辛,领悟生存的真谛,她只好把母爱深深地藏在心底,对孩子露出严厉、冷酷的一面。
虽然她的狼王梦随着三只狼儿的逝去一次接一次地破灭,可她从不气馁,从狼夫到狼儿,从黑仔到媚媚,又从狼儿到狼孙,她费尽了千辛万苦,经历了风霜雨雪,她从摔倒的地方站起来,继续全力前进。她一生一世都在为了培育后代成为狼王而奋斗,直到生命之火即将熄灭,她的心里还是惦念着他们。死前,她感到那么遗憾,又那么满足。遗憾的是她没有亲眼目睹到狼孙成为狼王的那一刻,满足的是她为狼孙清除了危险,为它们带来了安全,让他们有希望能争取到狼王的宝座。在夕阳中,她与金雕同归于尽时,金雕那闪耀的翅膀犹如一枚金色的勋章,诉说着紫岚那伟大的爱。
我不禁想起生活中,妈妈对我的爱。妈妈是爱我的,但她有时对我也很严厉,要求十分严格。我总是认为妈妈这样对我太严厉了,但通过《狼王梦》这本书,我明白了严厉也是一种爱,一种更真实的爱。妈妈对我严厉,对我有更高的要求,是为了不让我沉溺在宠爱中,能够自信、独立地成长。妈妈在关爱我、陪伴我成长的同时,也在不断的激励、鞭策我更好的成长。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相信:只有经历过暴风雨洗涤的树苗才会更茁壮!
母爱,就像一汪泉水,滋润着我的心田;母爱,就像冬日的太阳,温暖着我的身体;母爱,就像凉爽的秋风,轻抚我的面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