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圈的狼人杀-记叙文700字
物理圈按照发现规律,发现现象的鼻祖是奥斯特和泰勒斯;总结规律的是法拉第和富兰克林;定量计算的是库伦和安培;还有好多无门无派的武林高手,比如统一了天地的牛顿,统一了电磁的麦克斯韦,这俩人可不在一个时间年轮里。但是玩狼人杀可以的。
天黑请闭眼,这个漫画很好看,物理圈的狼人杀,麦克斯韦陈述:我是一个很角色,苏格兰人,父亲是律师,我从小喜欢数学,我年少有为,十六岁考上大学,成绩名列前茅。虽然数学是强项,但是后来喜欢上了电磁。知道电荷这种东西吗?他是一个神秘的物质。电场的存在才会有电荷。电荷聚集起来形成电流,另一种神秘物质。他们发生的地点叫做磁场。麦克斯韦大胆预测如果变化的磁场,能生成新电场,变化的新电场,又能生成新磁场,往复循环。这就是电磁波。麦克斯韦用数学推演了电磁波。然后还计算了他的速度,麦克斯韦第二个预言光就是一种电磁波。后来有个赫兹证明了这点,于是为了纪念他的贡献,把赫兹定为频率的单位。于是他自爆自己是预言家。
于是麦克斯韦说我验证一个人,牛顿是狼。于是牛顿自述:牛顿也是物理能力炸天,数学能力逆天。牛顿和莱布尼茨都是微积分的发明者,谁先谁后没有定论。但是在物理方面牛顿发现了第一定律,第二定律,第三定律。他发现了时间的流速和空间的形状,不会随着物质运动状态改变而改变而发生变化。这就是牛顿牛逼的绝对时空论。牛顿还有万有引力定律。称霸武林两百多年。麦克斯韦方程弥补了牛顿理论缺失的部分。他俩奠定了物理学地基。没想到后来的电磁波传播的介质和电磁波辐射的性质推翻了牛顿的绝对时空,因为能量有最小变化单位,时空会变。于是出现了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结果狼人杀天黑请闭眼,天亮请睁眼,牛顿出局。麦克斯韦出局。
羊群中的狼-叙事作文800字
来世,我定还做只狼。
——题记
又一次仰望星空,又一次仰望月亮,我已发出高亢的长啸,脖子上受过无数次伤的部位仍隐约作痛。
我是一只来自羊群中的狼。
记得小时候一次沉沉的睡眠,醒来后一张张同样的面孔出现在眼前。我吓了一跳,我知道那是羊的影子,却不知为何一只羊有这么多影子?可当我对这只羊逐渐敬畏时,一只羊动了动耳朵,甩了甩腿,而有的羊却没做这个动作,有的走两步,有的伸伸腿。我才恍然大悟,他们是一群羊,一群相当可怕的羊。
我是独狼,他们是群羊,他们会伤害我吗?一段时间后,我渐渐成为这个集体中的一员了。但我并未融入这个集体,只是身处其间罢了。我脖子上的伤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和小羊玩耍时,开始还有趣,后来发现他们总玩一种游戏,就有气了。一次,我说:“光玩一种游戏,你们烦不烦!”他们吃惊地看着我,随即很奇怪地对我群攻。我被一只羊角击中的脖子,我马上逃到一边。十分庆幸,他们停下了。一个成年羊说:“记着点,以后别护特殊。”可我总记不住,结果每次都要挨顶。不知是不是商量过,他们总顶一个地方。
我就在“特殊”中一步步成长的。我开始埋头研究生存的方法。我说,吃饭时该有几只羊当哨兵,以免让野狗有可乘之机。可却被否定,尽管后来死伤了不少同伴,可我还是一次次碰壁。我伤心、愤怒、不平。为什么我总是被否定!为什么?
我独自在草原上思考,忽然听到野狗的叫声。我赶紧通知大家。那时,大家选择了撤退,而我却以少敌多,与敌开始搏斗。那时,血肉横飞,惨叫连连,我仿佛找回了真正的自我,这来自血液中狼的精神一下爆发出来。不知自己受了多少伤,只记得野狗跑了,整个世界都是猩红的。这昏天黑地的激战呀!
这就是我在羊群中的全部记忆。之后,我因独战被罚离开羊群,再后来,我找到一群狼,加入其中,因奋斗备受尊重。没别的,一身伤就是拼搏的见证。
脖子又在作痛。哼,只要我是狼,什么都无所谓的。之后,我要变成更强的狼,永远驰骋天地间的狼。
原来待过的羊群全军覆没,他们缺少的是个性、创新与拼搏。我讨厌千篇一律,我讨厌墨守成规,我受不了不思进取。
如有来世,我还要做一只狼,一只有奋进精神的狼。
——后记
一个我们不知道的狼的情感世界_沈石溪的《狼“狈”》读后感900字
以前对狼不甚了解,以为狼吗是险恶狡诈的动物。我们常把恩将仇报的人形容成“狼心狗肺”。中外许多的童话故事里也都把狼描写成了“坏蛋”。然而最近读了沈石溪几篇关于狼的动物小说,才使我对狼的感情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
任何一种生物能够在这个星球上繁衍生息自然有它的生存法则,狼也一样。狼是一夫一妻制的动物,而且忠贞不渝。这跟我以前的观点截然不同。沈石溪的短篇故事《狼与“狈”》,则把狼的这种情感活灵活现的呈现在你的面前。
故事讲述的是在曼广弄寨子的附近发现了“狼和狈”,而且这个“狈”扒在狼的背上,他们共同干坏事,作者亲眼所见自己养在高墙内的一头老母猪被那一对“狼与狈”使计弄走吃了。发现“狼狈为奸”的事情迅速传开了,人们以为狈这种神话里杜撰出来的动物确实存在,大家都想看一看这个狈到底是什么样子,于是一干人等和几十条狗上山去围剿这对狼狈为奸的动物。
他们在损失了好几条狗的性命,终于杀死了这两只动物,可令他们大失所望的是那只所谓的狈却是以前被一个村民下的兽夹夹断了前腿,怀了孕的母狼。
人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而这对狼夫妻却相互恩爱,在妻子被兽夹夹住前腿时,帮妻子咬断前腿,背着妻子离开了猎人的陷阱,从此丈夫背着妻子狩猎,相依为命,其行为可谓是动物界甚至是我们人类的楷模。
这对狼夫妻的感情之深,甚至在紧要关头,仍然不离不弃。狼丈夫背着狼妻子,被几十条狗追的无路可逃,滚下陡坡,妻子从丈夫的背上跌落下来,凭公狼的本领是完全可以桃之夭夭的,可是他没有,他舍不下身怀六甲的妻子,在咬断了几只狗的喉管之后,俯下身来,让妻子爬到自己的背上,艰难地朝前爬行,尽管等待他们的是死亡,但他们也要死在一起。
自从我们人类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剥夺了好多野生动物的生存权力,导致了许多动植物灭绝了,自然我们人类的智商高于其它任何动物,固然根据我们自身的利益可以区分益与害,但是从自然的角度来讲,没有利与弊之分,任何一种生物都是自然界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之间应该和睦相处。狼不应再被描写成恶魔,他们也有其可爱之处,他们对感情忠贞,不离不弃的生存之道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读沈石溪的《被逼上梁山的豺》有感_读后感900字
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总能有一种峰回路转的感觉。他的小说能把你带入到我们平常知之甚少的动物们的内心世界,寓意深刻。可以看出作者通过描写动物,对丑陋的鞭挞和讽刺,而对真善美则大肆渲染。《被逼上梁山的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失去的母亲的幼豺,被作者带回去养大,把她训练的像狗一样。她和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然而因为她有一个大的尾巴,寨子里的人们不接受她,鄙视她,虐待她。她想和狗们呆在一起,却遭到狗们的攻击。这只豺认为是自己的尾巴惹的祸,于是乘作者铡草时,把尾巴伸进了铡刀,切掉了自己的大而美的尾巴。这只豺天真的认为自己没有了使别人感到另类的尾巴,便能做一条真正的狗了。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她的遭遇变得更加艰难。最后她在彻底无望的情况下跑进来深山,做了豺狼的头领,并对村寨的家畜进行报复式的攻击,使村子的人们损失惨重。
读这篇故事使我想起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这只豺的遭遇跟祥林嫂几乎完全一样,所不同的是祥林嫂成为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而这只豺则在人和狗对她抛弃和攻击的情况下,做回了自己,树立了真正的豺狼的尊严。
整个文章充满了情与爱。憎爱分明。这只豺在即将饿死的情况下,被作者带回家,把她养大。她也知道知恩图报,“它会扑进我的怀里热烈地舔我的脸颊,他会像狗似的发出轻吠或咆哮,它会用平静的眼光看着在它身边刨食的肥胖的母鸡,它会按我的指令把正在山坡上吃草的羊群吆喝回来,它会钻进茂密的草窠把我射落的斑鸠捡回来,它会在我做家务活的时候耐心地在门口蹲两个小时,使我不好意思不带他到野外散步。”在被逼无奈,逃到森林里做了一个豺狼的头领后,对村子里的家禽家畜进行大肆报复式的掠杀,“寨子里几乎所有的人家的家禽畜牧都遭受过豺群的攻击,唯独我养的两只猪和一窝鸡,整天放在外面,却毫发未损,”甚至作者用尿液标记以后,“那群豺再也没有找过曼广弄寨的麻烦。”
记得鲁迅先生曾说过“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篇《被逼上梁山的豺》让你深深的体会到这句话的重要性!一个国家也何尝不是如此。清政府对外国列强百依百顺,却惨遭割地赔款。现如今我中华民族如一条腾飞的巨龙,看谁还敢觊觎我半寸国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