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写作投稿生涯_写事的作文1500字
我从小就喜欢阅读,小的时候,我上一年级,妈妈有一大堆藏书,我放学回家后爸爸妈妈都还没下班呢,我闲来没事,在无意中,翻开了第一本书——《讲故事的人》,作者莫言,里面记载的是一些关于“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故事,读完之后,我立刻爱上了阅读,开始发了狠似的读起书来,从我国古典名著《三侠五义》、《西游记》到外国文学《战争与和平》、《悲惨世界》,不管读不读的统统都拿来读,因为我当时还只是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作业并不是很多,所以每天都有大量的时间用来读书,虽然有很多看不懂,不过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尽管我看得不是很懂,不是很透彻,但是我仍然为我的文笔打下了不可磨灭的坚定基础。
后来上了小学三年级,第一次接触作文,我很激动,毕竟任何新事物都有着一定的刺激性,可以激发我对其的热情,我的第一篇文章名为《捉迷藏》,当时自己写完了就写完了,没怎么在意就把它当成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而已。但是没有想到,我的第一篇文章就被老师当作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念了,我很高兴,同时也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喜爱之情。我的妈妈让我写日记,我照着写了,不过我写日记与别人不同,别人写日记都是只摘取一天中所发生的事情中最有趣味性的一件事来写,我却硬要把一整天的事情都能记下来,因为我认为这对于我的文笔是一种很好的锻炼,不过我当时有一个很喜欢的作家的事迹可以模仿,他的名字叫做林清玄,是台湾知名作家,前不久刚逝世,他从三年级起就规定自己每天写五百字,不管刮风下雨、心情好坏;到了中学,每天写一千字的文章;到了大学,每天写两千字的文章;大学毕业后,每天写三千字的文章。我也给自己规定:三年级时一天写三百字,四年级时一天写四百字,五年级时一天写一千字,六年级时一天写一千五百字,初中时一天写两千,初中以后每天要写三千字!
也许是因为有一股“不怕烦”的恒心吧,每天重复做同样的事情,做在同把椅子上,拿着同样的笔写文章,我居然乐此不疲,完完全全地沉浸在了文学的乐国之中。上了六年级以后,因为我们当时是小学毕业班,所以我们每天要完成的作业有很多,不过,我仍然挤出时间来写文章,坚持达到一天千五字的目标字数。
文章写得多了,文笔也就提升了上来,我便开始以网络为平台,开始在网络上进行投稿、发表文章,记得当初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思念》,是想象抒情,觉得很满意,网站编辑也很给力,让我过了审核那一关,也许就是那一次,就在那一瞬间,我想做一名作家了。
当然,我也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并不容易,但是,我坚信我一定会成功的。
大约是在六年级下册的时候,我开始发表动物小说,就是中国著名动物小说作家、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的沈石溪先生写的那一种,其中我最满意的就是那一篇《象母泪》了,我对自己这篇《象母泪》费心了心血,所以稿费也是比较高的,有五块钱。
不过,渐渐地我就发觉我的文笔和那些网络老手比起来都要逊色,更谈不上成为一名作家了。我赶紧找了更多的文学名著来看,有一段时间,我一直都在研究获得过中国最高文学荣誉奖——矛盾文学奖的路遥先生的作品:《平凡的世界》,书中所折射的人性观点以及离奇与平凡的情节,使我的思想刮起了一大阵“思维风暴”,也明白了,平凡的人生与神奇的人生,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不必羡慕彼此,踏踏实实的人生,是最好的。
现在,我仍然在努力地创作之中,我还认识了不少少年成名的作家:韩寒高一出版第一本书《三重门》,然后缀学进行了文学创作,蒋方舟六岁出版了第一本散文集《打开天窗》,这些人物的事迹同样激励着我,在茫茫的学海中为我指明了方向,引导我乘风破浪,所向披靡,我明白,书籍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不管是中国文学还是外国名著,他们都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是我们精神的“长生果”,正如林海音在《窃读记》中所以说的:“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我最近喜欢上了读于二零一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著名作家——莫言的作品,读他的作品,很能读出大文豪的味道,能看到民国大文豪鲁迅先生的影子,笔锋是那么的尖锐、那么的犀利;这位著名作家对我的文学写作影响将会是无穷无尽的,从文字上、从语境上,无论哪一方面,莫言都给我开了窍门。感谢林清玄是他给了我文学的梦想,感谢莫言,是他使我的文笔变得犀利!我想,我这一生可能再也离不开文学了,离不开写作了吧!
我的拿手好戏-写作作文400字
人人都有自己的拿手好戏,当然了我也有。那便是写作了。
写作就如一双透明的翅膀,使我登上更高的殿【yuerzhinan.com育儿指南】堂。在我二年级时,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为什么呢?因为老师把我的作文当范文向同学们展示了,当同学们听完后问道:”这文章是谁写的呀?这么好。’我第一次觉得,写作就像太阳一样,能让我温暖,能让我开心,让我变得闪闪发光!
就是这偶然的一次,我开始更加喜爱写作了,认真地对待每一次写作,不放过每一次机会。
但生活总不会一帆风顺,我在写作的道路上也是一样的。那段时间,我写的作文断句总是断错,也不知道怎么了,词语也用的不恰当。而且每次老师读范文时都没有我,唉,那时我真的有点想放弃了。可是我又回想起老师曾表扬我是个小作家的时候,我又不甘心了。所以我开始更认真的写作,花更多的时间在阅读和写作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我加入了七彩光文学社,成为了小记者,还得了几次奖呢。不仅得到了许多荣誉,还收获了许多快乐,许多知识。写作也就慢慢成为了我的特长。
写作——我的拿手好戏。它磨练了我的意志,开阔了我的眼界,我一定会在之后的写作之路上,大放光彩的!
我的写作之路-写事作文700字
犹记得小学时候初次接触写作,经常为作文犯愁。明明老师已经规定了题目,却总是要把作文留到最后冥思苦想,但仍然想不出多少字。结果写出来的只是流水账,叫人不敢恭维。
于是我便请教那些作文写得好的同学,他们的回答不外乎是“多读书”。那时我还没养成阅读的习惯,也并没有看过几本书。听了他们的建议,我便开始强迫自己阅读,一有空余时间就去阅读。本以为这样做写作水平就可以得到进步,但事实却截然不同。从书里看来的好词好句我不分青红皂白就用在自己的作文中,乍看起来挺有水准,但是仔细斟酌却会发现用得完全不
符合文意,比不用的时候更糟糕。
直到我开始读曹文轩的书这种情况才有了改变。那次在书店买了
一本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读完这本书我才恍然意识到,真正优秀的文章不是在于运用了多少华丽优美的词藻,而在于作者是否将内心的真实感受寄托在字里行间。自那以后,我又买了几本曹文轩的小说,每一部都让我收获颇多。无论是情节还是情感,他都处理得很好,让人回味无穷。我想,能表达出自己真实的体验和感情,才算是一位成功的作者。
我不再单纯地为了寻找好词好句而读书,而是为了体会文章的情感而读书。渐渐地,我喜欢上了阅读,喜欢每本书散发出的淡淡墨香,喜欢那些朴实平凡却满含深意的词句,喜欢每本书在我眼前打开的不同世界。因为发掘了书本中的奥秘,所以我写作的水平很快上升,比以前好了许多。此外,陆老师的作文课也让我的写作提高很快,我很喜欢他教作文以及阅读的方法,他讲课时课堂气氛很活跃。在作文课上写片段或写作文,也是一件非常享受的事情。
在写作实践中,我逐渐感受到,写作是一个从文辞到情感,再升华为思想的过程。尽管我的人生经历还很浅薄,但毕竟阅读和写作,已经在潜移默化中成了我最喜爱的事情!
写作业的烦恼_我的烦恼日记700字
我讨厌写作业。我讨厌繁琐的数学作业,那无数的公式犹如铁链一般将我捆绑起来,令我动弹不得;我讨厌繁多的语文作业,密密麻麻的生字像五指山一样,将我压在山脚。尽管这样,我还是不得不做。
这个星期五的最后一节课,随着“叮铃铃,叮铃铃......”的铃声响起,班主任悄无声息地走进了教室,像宣布圣旨似的给我们布置双休日的作业:“@#%...@......”布置完后,又补充说:“一定要好好的写,马上就要期末考试了啊!”看看书上记得各类作业,我撅起嘴心想:怎么回事?这么多的作业?24小时狂写也不知能不能写得好。
等放学的时候,我拎起书包“嗖”的一声往家跑。“砰”的一脚踢开家门,爸爸妈妈还没回来。我来到客厅的书桌旁,打开书包,开始写作业。突然,我的心里出现了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用尖尖的爪子挠了挠我的心,调皮的说:“冰箱里有冰镇西瓜,去吃吧。天这么热,你要休息一会。”那散发着冷气的红红的西瓜瓤瞬间俘虏了我的心,我的口水都快流到嘴角了。这样想着,我就跑到冰箱那儿,拿出西瓜切了一大块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当我重新坐在书桌前准备写作业时,小猫又用尖尖的爪子轻轻挠了一下我的心,笑眯眯地说:“你玩一会玩具吧,时间还早着呢,没关系的。”是啊,我新买的玩具怎么忘了?于是我跑去卧室玩起了我的遥控飞机。
不知不觉时间过去了,我看见天渐渐变黑,玩具也玩得尽兴了,便再一次坐到书桌前开始写作业。谁知那捣蛋的小猫又出现在我心里,伸出那尖尖的爪子温柔的挠了我一下,说:“上次那本故事书看完了吗?那么有意思的故事情节值得你重新看一遍。”哦,对了,我应该再看一遍,那可比写作业有意思多了。我再一次听了它的话,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
当我正津津有味地看故事书时,妈妈回来了。看见我的作业才写一点点,不禁火冒三丈,她用力地抓住我的胳膊说:“这都几个小时过去了,作业才写两行,明天别想玩了。”什么?这么好的假期居然......
回到自己房间我很生气,我假想着来到自己的心里,抓住了那调皮的小猫,张开双手左右开弓,把小猫“啪啪啪”的狠揍了一顿才将它赶走。
我在这呼吁大家,当你心中出现一只调皮的小猫时一定要赶走它。这样,才能专心致志的写作业,成绩也会更上一层楼。
做一个创作人_关于写作的作文550字
我喜欢写作,喜欢笔摩擦纸页时的声音,喜欢泛黄的纸页散发出的独特的气味,还喜欢呈现在纸上的一个个方块字……
长大后,我想当一个创作人,用美妙的文字与人沟通,与人交流。
我可以在节假日,带上一本本子,一支笔,到各个地方走一走,看一看。一天的行程结束后,我便回到旅馆,倚在床头,将自己这一天看到的,经历到的,用文字记录下来。这样不出几年,我就能走过世界上的许多大城市、风景名胜。到了那时,我的游记估计也有厚厚一本了吧!我要把它印刷出来,在世界各地发行。名字我也想好了,就叫——“jerry看世界”。读者们在看这本书时,就好像跟着一个个文字,跟着我一起周游了世界,经历了许多闻所未闻的奇妙事情。
或许,我还可以天天在家,阅读大量的青春校园小说,记住其中的好词好句,模仿着作家的写作形式,再结合一些自己的校园时光和脑海中幻想的青春小事,翻看一些儿时与闺蜜玩耍的相片,勾起我童年的回忆,写下一部虚构又不缺真实的青春小说。小说出版之后,我一定要让我的同学们看看,让他们回忆自己的童年时光,回想那些自己曾做过的傻事。
也许,我还可以写一写灵异小说。用文字将不可能变成可能,将幻想变成现实。【https://www.yuerzhinan.com】让人们来到另一个世界,一个有鬼,有一切奇异的世界……
将来,我还要写多少更有创意的小说,我还没确定,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我要做一个创作人。
写作,我的拿手好戏-记事作文600字
人人都有一个拿手好戏,我的拿手好戏是写作。
从幼儿园起,我就爱看书,但由于年龄太小,我就看绘本妈妈见我喜欢阅读,就慢慢引导我写日记。写日记对幼小的我来说,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于是,我的日记在三年级以前都是只有五六十字的流水账,妈妈每次看完后都会直摇头:“唉!你不要什么事都记呀!你不能专写一件事吗?”后来,妈妈让爸爸在网上给我买了一套作文书,看完以后我惊讶极了:原来日记也可以那样写!我开始尝试着写一个物体或一件事。另外,妈妈还叫我平时读书时,将书中的好词积累下来,合适的可以加到自己的文章中去。
关于写作,最令我自豪和记忆深刻的,还是四年级暑假时的征文活动。
暑假时,我除了要完成老师布制的作业,还要写出一篇读后感。写那篇读后感时,找列出了三条题纲,选来选去还是重写了一条。写开头时我愁了半天:作文书上说,要想写出一篇好文章开头要像龙头,中间要像猪肚,结尾要像豹尾一样才行。可怎么样才能算是“龙头”吗?我思考了半天,决定用一句和内容相关的古诗引出文章。这样,文章的开头就写好了。开头写好以后,要写中间部分的内容。这部分好写,读后感,就是读完后的感想嘛!但开头和中段部分写好了,结尾怎办?在写中间部分的时间,我就已经把我所有的感想都进去了。我苦思冥想,突然脑海中灵光一现:我可以把所有感想总结一下啊!这篇经过我几十天用功和老师精心修改的作文,最终拿了三等奖。
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写作不仅是我的拿手好戏,也是我的一种兴趣爱好。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继续认真写作,争取在这条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我的拿手好戏-关于写作作文650字
有的人擅长画画,有的人喜爱跳舞,有的人精通编程……要问我最喜欢什么?没错,是写作!它就是我的拿手好戏。
可能有人会疑惑:写作,有时对于我们简直就是折磨,怎么会有人喜欢?其实刚开始学写作时,我也不知从何下笔。记得那是一篇关于写人的文章,我的习作交上去之后被老师打回了。老师单独指导好几次,我才勉强写出一篇完整的文章。
后来,每次上习作课,老师讲解写作方法时,我都认真听讲。遇到写不好的习作,老师会不厌其烦,一遍遍指导,加之自己琢磨,我的习作水平慢慢有了提高,也逐渐总结出几个写作方法:第一、平时多积累好词佳句,多看课外书;第二、写人时,不仅可以运用动作、神态、心理活动描写,还可以运用侧面描写来烘托人物形象;第三、写作前一定要读懂题目,不能偏题。
有一次,我写了一篇读后感,写完后却发现很多地方表述得不够清楚。于是,我沉下心来,又拿起笔逐一进行修改,但到了最后一处时怎么改都觉得不合适。我紧皱着眉头,咬着笔帽:怎么办啊?要怎么改?这个地方的问题应该是上下文连接得不自然,可是,要怎么改呢?要不,直接交上去?不行不行!若是因为这一处没改好,重新写一遍,岂不是得不偿失了吗?“这样改的话?不行啊!怎么感觉偏离主题了呢?那……”我自言自语,可绞尽脑汁,也没想到合适的修改方法。就在我想放弃时,忽然想起一次作文课上老师讲过“写读后感时,也可以穿插名人事迹,再结合自己的感受,这样上下文连接就会更自然……”对呀!我要是在这里加入名人事迹,读起来好像就顺畅多了呢!事不宜迟,我马上按照这个方法进行修改,终于达到自己满意的效果。第二天,老师竟将我的这篇读后感当做范文在班上朗读。那一刻,我多自豪呀!从此以后,我更是爱上了写作。
现在,每一次写作,我根本不会受拘束,就感觉是在与人分享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写作,已成了我的拿手好戏!
写作-我的拿手好戏作文600字
笔尖流出的文章,结构顺滑宛如流水,语言优美恰似鲜花。这就是我的拿手好戏——写作。
窗外阳光犹如柔软的薄纱,洒进教室。一节平常的语文课上,老师居然把我的作文列入范文,在全班朗读。顿时我聚焦了同学们赞许的目光。内心激动得不得了,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得到赞扬的感觉如香甜的糖果,让人心里美滋滋的。
渐渐地,我追逐同学们的赞扬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下定决心每次都要写出范文。
一天晚上,我伏案写作,却时不时挠挠头,擦擦汗。因为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优美词句。内心焦急的烈焰越烧越旺,我决定去向母亲求助。可看到母亲严肃地摇了摇头,最后一丝希望也消失殆尽。回到桌前,我沉重地叹了口气。明天要是同学们笑话我可怎么办啊?母亲却走了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即使写得不够优秀,也是自己磨练的真实水平。重要的是一次次积累,超越自己!”我顿时豁然开朗,拿起笔奋笔疾书。
那次,我的作文没有成为范文。但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这也意义非凡。从那以后我开始探寻名著的语言魅力,留意人物的经历过往,捕捉名山大川的壮丽画面。足球运动会中,我受老师的安排成为了一名撰写足球赛报的小记者。比赛场边,我用眼睛仔细地捕捉球员的一踢、一扑、一守,用钢笔作相机,用描写当胶卷,让精彩瞬间化作行行文字,跃然纸上。战报中,可谓字字珠玑。精彩的描写与生动的语言犹如宝珠,行云流水的结构好似细线。用结构串联描写,用语言丰富情感,在学校公众号上好评颇丰。而后经过后来不懈努力,我的几篇文章获得了语文报作文金、银奖。写作成了我的拿手好戏。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并非一蹴而就。学海无涯,即使是拿手好戏也需要不断的精进。我要用更成熟的笔触飞扬文采,用更动人的语言妙笔生花。
写作业三部曲_我的拿手好戏作文450字六年级
说起我小时候的拿手好戏那是三天三夜也讲不完,其中两项最常用也最管用!(但是现在却不管用了)
拿手好戏一:写作业三部曲,我小时候是想尽一切办法不写作业,所以我自创了写作业三部曲。
第一步,先拿出书装模作样的写一小会儿,之后说我饿了,吃饭时一定要细细品味,(因为这样拖的时间更长)吃完之后再走走,消化一下。
第二步:再过一小会儿,就说要去厕所,实际上我的衣服里藏着“宝物”(其实就一本课外书呢,)在厕所看个半个小时再出来,时间又拖长了。
第三步:隔一小会儿时间喝点水,趁喝水时还能看眼电视,就这样本来半个小时就能写完的作业,我能写了两个小时。
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早写晚写都得写,长痛不如短痛,早写完早解脱,所以写作业三步曲我也就不再为之所用了,慢慢地我的课余时间也多了。
拿手好戏二:哭,小时候我总感觉哭可以解决一切,比如不给我买玩具,我哭;不给我买零食,我哭;不让我玩游戏,我哭;……总是用这一招让爸妈给我这给我那。
可是上小学之后我才发现哭不仅不管用了,而且哭起来也很难看……
我的拿手好戏讲完了,你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