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案例分析1
徐某对王某的控告强奸无效,由于其之前是同意而后反悔,不在强奸罪的受理范围内。王弟明知王某的意图,还设法给王某弄来一包毒药,属共犯。虽然之后王妻没死但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而王某之子的死亡则是过失杀人(既遂)。
徐某应以数罪并罚,王某的弟弟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徐某虽有教唆,但王某是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因此徐某不构成犯罪。
肉毒杆菌中毒
A型肉毒毒素的气溶胶对人吸入的致死量为0.3μg,LCt50为0.1~0.5mg·min/m3,静脉注射致死量为0.15~0.3μg,口服致死剂量为8~10μg。吸入和注射致死量较低,现阶段并无大规模施放办法,肉毒毒素通过呼吸道中毒的致死效应,并不比等量神经性毒剂大。500g杀死全人类的说法应该是不实的。 肉毒毒素经消化道吸收中毒,一般经过12~72小时的潜伏期,开始出现全身中毒症状。 且肉毒抗毒素对本病特别有效。根据病情轻重,静肌或肌肉注射1~2万单位,必要时可重复注射。尽早进行催吐、洗胃、导泻、灌肠,以排出尚未吸收的毒剂。及时肌肉或皮下注射新斯的明、乙酰胆碱、毛果云香碱及钙制剂等,可显著减轻中毒症状,呼吸困难者,给氧及人工呼吸,必要时行气管切开术。 即使如此,1985年以来,仍有2,871人死于肉毒杆菌毒素的使用。 肉毒杆菌是一种生长在缺氧环境下的细菌,在罐头食品及密封腌渍食物中具有极强的生存能力。但现在吃罐头的也不多啦。且其毒素是一种蛋白质,可用高温灭活。
新西兰恒天然查出内毒杆菌会影响可瑞康吗
新西兰恒天然公司2012年5月生产的浓缩乳清蛋白粉检出肉毒杆菌,这个和婴儿奶粉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如果事态扩大的话,估计karicare公司会发出官方声明的。
关于某假药的案例分析
不知道法律方面的分析格式是什么样的
说说从药品监督方面的分析
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如,前不久的刺五加注射液,适合上述的第4款-被污染的,可以按假药论处。
肉杆菌毒素的最新发现
美国加州科学家发现一种新型的肉毒杆菌素,然而由于这种毒素极其危险,科学家未公布相关细节。这是科学家四十多年来首次发现的新型肉毒杆菌素。
部分相关细节已经通过《传染病学》期刊发表,部分敏感的细节则删除,以免有心人士将这种毒素用于生物战。在研究过程中,科学家采用肉毒杆菌中毒的婴儿粪便样本。
现任马萨诸塞州综合医院传染病专家的胡波表示:“这项发现具有足够的科学分量,我们不想延后发表。” 期刊主编胡波表示,研究报告通过学术期刊发表前,通常必须详细报道,这个案例是极少数的例外。他又说,学术期刊通常会要求科学家说明制造毒素所需的基因排序,然而由于这种新型的肉毒杆菌毒素足以构成严重的安全威胁,相关人士决定保密,直到找出有效的治疗方法为止。
肉毒杆菌毒素是肉毒杆菌制造的蛋白质兼神经毒素,是目前已知毒性最强的毒素,如果被人体吸收,出现在伤口感染部位或婴儿的胃肠道,可能足以致命。
肉毒杆菌会严重影响婴儿的神经细胞。它会阻断神经细胞试图送到大脑或不同肌肉部位的信号,进而引起局部瘫痪,如未及时处理,可能致命。
肉毒杆菌中毒怎么治疗
如何判断肉毒杆菌食物易引起中毒
1、病者有食被污染食物史,常集体中毒。
2、此菌主要侵犯神经系统,引起复视、肌肉麻痹、呼吸困难等症,并有脑水肿和脑充血。
肉毒杆菌中毒时如何急救
1、卧床休息,禁食,保持呼吸通畅,吸氧,必要时人工呼吸。
2、迅速用多价肉毒抗毒血清(A、B及E型)5-10万单位肌肉注射,必要时6小时后再重注一次,对肉毒杆菌食物中毒有特效。
3、用1:2000-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
4、用盐酸胍15-30mg/kg/日,分2次口服,对神经症状效果良好。
尽快送医院实现上述2、3、4项抢救以及对症治疗。
肉毒杆菌本身有毒吗?
肉毒杆菌本身其实是一种“剧毒”,不过可以放心的是,在医学美容上所使用的肉毒杆菌都是通过处理的,它就像我们注射的疫苗一样,是通过减毒处理的安全制剂,其作用原理也和疫苗很相似。
但需要注意的是,其经过处理后安全并不代表所有人群都适合注射肉毒杆菌,对于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女性,以及重症肌无力的患者,或者是正在使用一些抗生素的人都不适合注射肉毒杆菌。
案例分析,有劳各位了!
承担刑事责任,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当地当年年标准计算)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