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
依据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长沙市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应该是按你们单位2014年7月份重新调整的那个基数,但是好像生育津贴是跟单位的缴纳生育保险的基数相关,与个人的稍微会有点出入,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到你。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您好!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各地并不完全一样。
目前,苏州市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支付:(1)妊娠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2)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本人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生育保险待遇
您好!女性生育险待遇如下,您可以参考:
生育保险的待遇如下: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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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不是产假工资
如果你生育前单位正常连续缴社保满1年的可以享受生育待遇,单位在你休产假期间必须正常发产假工资,产假工资应该等于你原来每个月的正常工资福利。然后单位发了产假工资的,社保局有生育津贴补贴给单位,是直接打在单位账户上的,不是给个人的,如果津贴比产假工资高那么差额单位要给职工。
比如你产假工资两万,社保局给单位的生育津贴两万五,那么这无钱单位要给职工,比如你产假工资单位没发,那么两万五单位都要给你。产假工资不发是单位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但是最后折腾下来不还是拿到两万五么。
你说什么提前上班或者换单位的不清楚。反正社保局发了这么多津贴给单位,社保局也不会知道你单位给你多少产假工资,这是你和单位之间的事。
提前上班,能不能在拿到产假工资的基础上再按照正常上班来算让单位正常发工资,这也是单位跟你的事。
如果换公司,你就生完小孩拿到产假工资之后再辞职不就行了。
生育津贴怎样算
很抱歉,如果你的妻子没有上海市城镇户口的话,恐怕不能申领上海市的生育津贴。下面是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相关条款:
第十三条 (津贴、补贴申领条件)
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二)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三)属于计划内生育;
(四)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的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由支付工资改为发放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期限,由医保中心以职工生育前当年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数为标准按日计算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以职工怀孕前12个月平均工资标准按产假期限支付本人。生育津贴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本单位缴费基数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或扣减生育津贴的,职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
生育津贴怎么算?
根据国务院2012年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其计算公式如下: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产假前工资/30天*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