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取节育环可以报销吗 取节育环费用可以报销吗

取节育环费用可以报销吗

医保一般不能报销取环的费用,但是职工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对于职工生育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依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免费的,不需要报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当中就已经将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国家的基本项目。国家从法律、从经费、从服务体系等方面为群众获取免费取环服务提供保障。
拓展资料:上环能报销吗?
参加了生育险,上环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如果说没有医保,肯定是得不到报销的。对于是如何报销的,就是按照用药情况和检查分类进行比例报销,举个例子,如果说是A类用药,是全额报,而B类报销80%,个人负20%,C类则是全部自负。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取节育环可以报销吗

取环费用可以用生育保险报销吗

免费的,不需要报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当中就已经将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国家的基本项目。国家从法律、从服务体系等方面为群众获取免费取环服务提供保障。
法律上就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经费来自于国家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包括放取宫内节育器,服务体系就包括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核心的各级各类的医疗保健机构,为群众提供服务。 



扩展资料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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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节育环费用可以报销吗

医保一般不能报销取环的费用,但是职工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对于职工生育时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都可依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免费的,不需要报销。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当中就已经将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作为国家的基本项目。国家从法律、从经费、从服务体系等方面为群众获取免费取环服务提供保障。
拓展资料:上环能报销吗?
参加了生育险,上环可以报销。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如果说没有医保,肯定是得不到报销的。对于是如何报销的,就是按照用药情况和检查分类进行比例报销,举个例子,如果说是A类用药,是全额报,而B类报销80%,个人负20%,C类则是全部自负。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取节育环可以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