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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产假多少天2022年规定 四川省晚育产假共有多少天

四川省泸州市规定的产假多少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法律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川产假多少天2022年规定

法定产假多少天?

劳动法对于生育假期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实际产假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为90天。一般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的90天标准。劳动部还下发过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相关问题有更为详细的解释: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川产假多少天2022年规定

四川省晚育产假共有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川产假多少天2022年规定

现在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根据规定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15等。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有多少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30条 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所在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第三款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
女职工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在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期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女职工流产休假按劳险字[19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执行,即“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经予42天产假。”
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殊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第八条 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可以给予不超过二年的假期,放假期间发给生活费。假期内含产假的,产假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工资。

产假到底是多少天

易法通解答: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一共多少天?

全国各地区不完全一样,新劳动法出台后产假一般如下: 产检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 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另:晚婚晚育的四个月,正常的是三个月,剖的另外还有加15天!

成都二胎产假有多少天

产假是不分一胎二胎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综上,可以立式: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的生育假60天=产假158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