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三孩罚款多少
如果你们夫妻在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又生育了第二胎,而这个第二胎一胎生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并不违反现行生育政策,这种情况同样可以界定为合法的生育行为。这在计生系统中有个术语,叫“政策性多孩”。
但反过来说,如果你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而再生育第二胎的,那就违反了现行的生育政策,当地计生部门可以依法向你征收社会抚养费。因为目前的生育政策是两孩生育政策而并非是两胎生育政策。
你可在网上查阅当时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那就是你所说的罚款的标准),结合自己的情况,你就会知道自己大概需要缴纳多少的社会抚养费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成都二孩生育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一、二孩生育证所需提供的资料
1、 男、女双方的户口册或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办二孩生育证的还要子女的户口册或户籍证明。
2、 在所在村计生专干处填表:申请表、婚育情况承若书(必须夫妇双方亲自签字安手印)。
3、 结婚证及复印件。
4、 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在所在村出具独生子女证明。
5、 一孩服务证、二孩的提供女方一寸照片3张。
6、 办理二孩生育证的一方不是本市户口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村、镇、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二女孩补贴头胎与二胎隔三岁才有补贴,是真的吗
没有此规定
建议咨询当地计生委
国家放开二胎,也是考虑到人口老龄化问题
已经取消独生子女费,怎么会有二胎补贴?
不可信
二孩政策下来三孩社会抚养费怎么罚
今年人口普查,涉及到有关原来未登记户口的,应予以补登记,但不得进行计生罚款等。此是不允许一并开展相应的行政处罚。
成都青羊区计生双独子女可以生三个孩子吗?前两个是女孩
现在是全面的二孩,就是从以前的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二孩待遇发给所有的人,所以,独生子女并不是可以生胎。但3胎对于一些再婚家庭是适用的
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三孩应交多少社会抚养费
2016年如果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而生育第三胎的,肯定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至于会征收多少,还得由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新出台后才能进一步明确。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2015年生孩子国家有补贴这项规定吗
亲国家这就要放开二孩了怎么还会有补助? 生育保险待遇是指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的劳动中断,国家为保障其在孕产期的基本生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的物质补偿。
(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分为产前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
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假期。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的,给予
15天至30天的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世界各国规定的产假长短不一,但大多数为12周至14周。其中产假最短的是菲律宾,为45天;产假最长的是芬兰,为258天。在有些实行鼓励多生育的人口
政策的国家,产假随所生子女数的增多而增加。如法国,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产假为16周;生育第三个子女,产假为26周;多胎生育的再增加2~12
周。
(二)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尚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由单位照发工资。
其他国家多采取在每个子女出生时发给一次性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一般是定额的,如英国为25英镑,瑞土为60法郎。此外,还发给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的
发放标准有三种:一是定额制,即不论被保险人情况如何,均发给相同的固定数额的补助金。如英国规定受保人生育补助金一周为27.25英镑,共支付18周。
二是比例制,即按照被保险的产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生育补助金。有的国家按产前工资的100%发放,有的则是按照疾病补助金的标准发放。三是额定制与比例
制的混合制。如爱尔兰,生育补助金采取“基本补助”加上“收入关联补助”的方式发放。“基本补助”采取定额方式,一周39.5镑,共支付12周,“收入关
联补助”则采用比例方式,为被保险人收入的20%~40%,共支付14周。固定标准补助和收入关联补助的最高限额为被保险人净收入的75%。
有的国家还提供护理津贴和育婴补助。护理津贴的数额一般为收入的15%~25%,可以采取现金或实物方式。如法国发给育婴母亲津贴或奶票;墨西哥等国提供新生婴儿的全套用品,或发给购置婴儿用品津贴。
(三)生育医疗服务
生育医疗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用、接生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和与生育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
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疾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处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享受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四)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
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女职工孕期由于生理变化而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特殊困难,为保证女职工的基本收入和母子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特殊政策,包
括收人保护和健康保护两部分。收入保护的主要措施是国家立法保护女职工怀孕期间不降低其基本工资。健康保护的主要措施有:(1)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高
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的劳动,也不得安排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2)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孕期女职工,应当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3)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劳动时间和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4)允许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
间计做出勤时间。
(五)生育女职工的职业保障
在生育女职工职业保障方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女职工不因怀孕、分娩、哺乳而失业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其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合同期满而哺乳期未满的女职工,其劳动关系顺延至哺乳期满。
二孩政策最新消息今天
2015.12.27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2016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 的。
这之前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