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独生子女补贴标准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份额; (四)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安徽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安徽省计划生育的最新政策,集中体现在经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
你可在网上查阅,很方便。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安徽生三胎到底要罚多少钱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113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5261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4102养费的具1653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所谓计生罚款其实就是指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还要结合当事回人的实际收入,更与当事人的违法情节相关(二胎三胎有别),所以每个超生家庭需答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一般是不一样的。
您必须到当地计生部门就个人情况作具体咨询。
现在安徽给生三孩子吗
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定的,全国每个省都必须照章执行,哪个省都不允许另立政策与中央对抗,所以,安微是没有准许生三眙政策的.肯定不能生,除非偷生.
安徽省太和县三胎女孩该缴多少扶养费
【1】安徽省太和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部,隶属于阜阳市
【2】根据安徽省最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8条,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
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3】如果连第二胎都是超生的,现在又生了第三胎,
应该按照所在市县农村或者城镇上一年人均收入的10倍对夫妻都要增收社会抚养费。
【4】如果第二胎不是超生的,现在又生了第三胎,
应该按照所在市县农村或者城镇上一年人均收入的5倍对夫妻都要增收社会抚养费。
安徽省宿州萧县2014年计划生育新条例,超生三胎的社会辅预金还要不要
肯定要,如果不要,计划生育还搞什么?
至于要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你可以查阅《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法律责任”部分,对照那上面的条款,你就大概能知道自己该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3胎又怎样的处罚
应该没有具体规定,这是一夫一妻制社会中一个意外。计划生育的前提是人口基数大,控制人口增长速度,是死亡率与出生率相对稳定。是一种生态平衡的原理,也是我国根据国情而定的一项政策。你这种情况,对于你现在家庭而言一子基本符合政策了。就偷着乐吧,但不能在生了。另一反面来说你,你们对另两个女儿不公平啊。在此还是祝你们一家幸福吧。
安徽省计划生育扶持政策
你对照看一下:(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每人每年另增发12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同时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
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35元的扶助金,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对象扶助金标准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145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1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符合条件的对象,女方年满49周岁时领取扶助金。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方可领取扶助金。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如不清楚可打0551-65120624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