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说,这些人真的不配为人父人母,如果你没钱还可以想想水滴筹什么的,大众也会给一份希望。现在是家里有钱完全可以给小孩希望活下去的,居然遗弃,你们忘了当初小孩生下来你们是多么的确幸,陪伴你们的这么些年你们又多么的快乐,开口叫爸爸妈妈你们幸福的表情,蹒跚走步时你们伸着手接住她的样子……如果你们都忘光光了的话,那就当没有这个小孩吧!不过有一点还是做的挺好的,就是不像某些更不要脸的家财万贯还去申请水滴筹……这种人啊,更垃圾!
###如果治愈率极低,出现人财两空的可能性极高,那有钱不肯治疗,有时候还能被理解。
但这个情况跟这不一样,孩子治愈率很高,算上医保,自费金额很低。据悉,孩子的父亲遭遇意外身亡,母亲改嫁。孩子父亲去世后获得了100多万的赔偿金,孩子奶奶手里还有70万。
高治愈率,自费金额第,也有能力支付治疗费用,却担心人财两空而不肯治疗,这个确实令人想不通。
这个事件中,父亲死亡,母亲改嫁,但母亲仍然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因为改嫁却没有对子女尽到监护职责,这个难免涉嫌遗弃行为。
另外则是父亲死亡赔偿金的问题。最高院已经明确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死亡赔偿金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及其他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在前述近亲属中平均分配。
所以,对于白血病女童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应当优先照顾女童的医疗、生活、教育等等费用支出,再将剩余款项在其他近亲属分配。即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女童最低也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再这么说,将女童自己的钱款用于其治疗,合情合理合法。而这些亲属的这种做法,难免具有侵占女童的死亡赔偿金的意图。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病痛,不是灾难,而是人心。
据新闻报道称,8岁的白血病患者馨怡在历经了治疗之后,临近出院之际,被家人遗弃在了医院,其奶奶姑姑等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医生告知,馨怡的病本身有很高的治愈率,且后续除了报销部分,并不会花销太多,可能也就两三万元了,而其奶奶手中拿着馨怡父亲去逝之后获得的70万元补偿款,其奶奶本来是想救馨怡的,只是其叔叔和姑姑担心会人财两空,于是几人就消失了。您好,谢谢邀请。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看到这条新闻,真的为这个女孩的生命和前途捏把汗!看到小女孩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心都碎了!如果她生在父母双全的人家,正上掌上明珠,父母不知道如何爱她才好,她生病了,会竭尽全力救她,何况,手头还有百万元巨款,还有医保,医疗费根本不是问题!而且,医生接受采访,也说,孩子的治愈率很高!
也就是说,孩子的奶奶、姑姑、叔叔以人财两空”为由躲开孩子、人间蒸发,就是企图占有那应该属于她的赔偿款!
很奇怪,70多万元,怎么被奶奶捏着?奶奶即使掌握这70万元,她也只是对其中一部分有权利,很大一部分也只是替孩子代管,她们这些至亲的人,凭什么对孩子生死不顾?!
一、这个案件,在死亡赔偿金的支付环节、分配环节都有问题。
孩子的父亲意外身亡的赔偿金,应该是亡者之妻、两个孩子、母亲4人分配,其母、孩子的奶奶最多只占其中四分之一,一百万元,她最多可分得25万元,她凭什么竟然拿着七十多万元?
显然,她占有了其孙女孙儿的,甚至还有其媳的。
可见,意外事故的赔偿单位,在支付赔偿金的环节出了问题,没有依法给付。
诚然,可能姑姑、叔叔以奶奶和孩子的名义去代领这个赔偿金,但是他们只能是代理人,不因为代理而变成所有人,对于这笔赔偿款,他们无权占有,无权支配,无权使用,无权决定不用于孩子的治疗。
至于款项的分配,更是明显不合理,可能孩子母亲根本没拿到钱,两个孩子并没有因为父亲去世得到任何经济帮助,倒是让几个良心泯灭的至亲给霸占了这笔赔偿款,剥夺了孩子的救命机会。
二、孩子所在地的县政府应当担起责任
这个孩子,是典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该依法由当地政府来先行紧急安排其生活、医疗,同时进行法定程序指定监护人,避免孩子的治疗时机贻误。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政府必须及时介入,担当起政府对未成年人的积责任。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三、孩子的奶奶、姑姑、叔叔事实上侵害了孩子及其母、其兄弟姐妹的财产权
前面说了,孩子父亲的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一共有4人,不应由其奶奶独得、独掌。其叔、其姑之所以积极参与对赔偿金的管理、反对奶奶花钱救孩子,无非是企图把这笔巨款留下来,将来成为其母的遗产后就成为他们自己的财产。甚至,他们可能在奶奶生前就要求分配给他们。
当地检察院应当担当起公益诉讼的职责,提起民事诉讼,保护两个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利。
###唉,可怜的孩子!真心希望老天爷长长眼,别给孩子们得这样那样的怪病折腾他们还很幼小的身体!如果说老爸去世了,有100万的赔偿款,那么当地政府就该出面把这个钱监管起来,免得让孩子的这些要钱不要脸的亲戚给霸占了!
再说了,孩子的妈妈还活着,她只是改嫁了,当地政府应该替孩子去找到她的妈妈。我想作为女人,孩子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她肯定会心疼的,希望有了妈妈的爱和爸爸赔偿金,找家医疗设施好的医院尽力把孩子的病给治好!
最后愿老天保佑这可怜的孩子能找到妈妈,并能得到及时救治!
不治讓你狗血淋頭
醫生你也知道明確地告訴家屬孩子這個疾病花多少錢你可以徹底治好?需要多少多少錢可以治好?會不會是一個無底洞?
比如李詠就一個喉管癌,花了1100萬遠渡重洋找西醫最貴最好的西醫梅奧診所治療,只用了17個月李詠就被西醫治死了[哈文還一句話都不敢出聲]
所以有人說[西醫讓你死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就是這個道理
你們西醫敢做出保證說這個孩子需要多少多少錢多長時間可以徹底治愈嗎?如果治不好你們退錢嗎?如果她復發人死了,你們負責任賠償嗎?
###真为她难过,她需要的医疗费用并不多,但手持她的父亲因为意外用生命换来的一百万的奶奶却放弃了她。
她的奶奶会这样做,却是因为贪婪的叔叔和姑姑。
这一百万,患病女孩和她的妈妈、奶奶才是遗产继承者,希望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能帮助女孩,把属于自己的财产拿回来,而不是便宜了某些无情无义的所谓亲人。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很愤怒,患病女孩没有用到叔叔姑姑的一分一毫,但这些所谓亲人,却抢她爸爸用命换来的,她的救命钱。
###有兴趣的朋友在悟空问搭里搜索一下,8岁的孩子患了白血病,家人担心人财两空而拒绝治疗的,这已经不是第1例了。我只能说,这种大病才是人情的试金石。
对于这种遗弃儿童行为,为了保证孩子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卫生院可以走法律途经,通知当地政府协助立案调查。追回孩子应得的现金合法所得,责令孩子第一监护人尽到应尽的责任,起到对孩子应有的监护作用,把孩子受到伤害的心灵降到最低。如果孩子治疗费用还不够时,发起国家和社会救助行动,作到人道主义责任和义务能治尽治的目的。###
只能说父母没人性,作为父母就算破产也要救孩子,实在花钱也救不了也要陪孩子走完人生的最后阶段,让她在最后的时间开开心心,有父母在身边孩子面对病魔更加坚强,像这样遗弃孩子只会让孩子弱小心灵受到打击,对生命也失去希望了,反正这样的父母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让人痛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