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因为每一个省份的奖励扶助政策不一样,我不知道你所在的省份。
在安徽省的奖励扶助政策中,你的情况不符合规定,不能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政策
如何申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一)依据: 《苏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实施方案》
(二)条件: 1、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农民 2、年满60周岁,未育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农民夫妇
(三)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结婚证 5.土地承包经营证书或由社区、村出具农村居民认定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请。填写《苏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社区、村领取或苏州市人口计生委网站下载),向居住地社区(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附规定材料。 2、审议。社区(村)委员会审议,提出拟上报奖励名单,提交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讨论通过的名单在社区(村)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签署社区(村)意见,于每年8月15日前上报街道(镇)。 3、审核。街道(镇)对申请人资料审核,于每年8月底前上报各市、区人口计生部门。 4、审定。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复核确认后,将奖励名册印发至社区(村),于每年9月15日前在各社区(村)公示10天。
(五)受理单位:申领人户籍地社区(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哪里发放?怎么领取?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规定的奖励费发放和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那个扶持补助的钱在哪里领啊
农村计划生育补助国家奖励扶住的钱,是你自己在将要符合领取岁数的前一年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填表后,审批后下年钱到了就直接打你账户了。
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你好,奖励扶助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年以后出生,自1973年以来没有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我是农村的,我们孩子一生下来,村里就给办好独生子女证,可是从来没有领取过独生子女奖励,应该到哪里
独生子女奖励费,是每个月都有的
没有工作的人,到村委会领取。你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会上报乡镇计生部门,批准后会发放的。
有工作单位的,这笔钱是由单位发放的,应该向单位申请
独生子女费该去哪里领如何领取
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
2、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单位或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3、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4、离开原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聘用单位且已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按照第二、第三项规定处理;
5、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2002年之前,没有工作单位的农民的独生子女费由村里承担,而2002年之后的由国家统一发放。
请问,独生子女奖励金在什么地方领取
你必须退休。有你所在单位及你所住居委会开具你的证明.再到你管辖劳动保障服务所进行登记办理手续.父母双方是分开办理。一方为农村户口需要到村委会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