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得了癌症丈夫要离婚,法院会判吗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感情破裂,跟其他因素无关.如果对方起诉离婚,法院第一次可能不会判离,第二次可能判离,一般是调解离婚.
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
法院会判离婚的
1、法律并没有禁止一方在患病期间离婚。所以如果可以认定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话,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2、如果一方患病、又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的话,另一方应当在财产上予以帮助。
实践中,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患病一方的生活、治疗问题,法院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
我是一个31岁的女人我的丈夫患癌症三年即将离开我,我很难过我干如何走出阴影
听到你的情况很难过,不过想开些吧,你不弃不悔地照顾了他这么久,也算对得起他了,该是你的会是你的,不该是你的就别勉强,别想太多,坦然面对吧.
要走出阴影的话,最好就是多找些事来干,充实自己以让自己没有时间及空间来想这些不开心的事.也可以看一些自己喜欢的书籍来看看.有条件的话,可以离开家出来游一圈或工作一两年,会好些的.坚强点!人终有一死,只是早迟的事.
老公得了癌症,想和他一起离开人世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也羡慕你老公能有你这样爱她的妻子,要相信现在的医学,是能治好癌症的,退一万步讲,即使你老公有一天离开你了,他也会希望你好好活下去,希望你能幸福的活下去。祝好人一生平安,祝你老公早日好起来,祝你一家幸福平安。
老公得了癌症即将死亡,老婆该撤回离婚诉讼吗?
今天我的一位女当事人在电话中向我说了一件纠结的事,想我给她一个最好的建议,面对这个法律之外的伦理与道德问题我为难了,真的不知道该给她一个什么样的建议才是最合适的。 我的这个女当事人是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要与丈夫离婚,前两次法院均以夫妻感情没有彻底破裂为由,判决驳回了我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事实上并不是双方感情没有破裂,而是两人根本就没有感情,法院之所以这样判,是由于男方一直扬言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就要灭了女方全家,出于维稳的考虑法院两次都没有支持女方的离婚诉求。最近女方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法院送达诉状后,男方的家人向法庭提出了一个要求,说男方已经是癌症晚期,医生说最短可以活一个月,最长的话不会超过半年,考虑这种情况,男方的家人要求法院暂不开庭,最好是劝女方撤诉。 女方得知消息后,问我怎么办?我问她能否肯定男方的病情吗?她说基本上可以肯定,但是最后存活的时间确实不能肯定。女方现在纠结的是如果坚持法院开庭,怕以后孩子大了说自己太不近人情,面对将死的父亲还如此绝情;但是如果给男方一个机会撤诉了,万一男方存活的时间太长或者是为治疗借下巨额医疗费,自己可能会被拖累得更苦(女方是个靠打工度日的穷女子)。 面对这种境况,作为律师我真的不好替她拿什么主意,只能从法律规定上向她讲明可能有的风险与利害,出从人性关怀方面给些建议,但是现在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是男方本人并不知道自己得了绝症,还在不断的威胁女方,仍然说要杀死女方一家人。面对两个没有了感情的人,让男人不离婚而离开人世让女人在等待中成为丧偶而可能背负债务,还是依法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这不是法律能简单解决的。
得了癌症手术后丈夫要离婚,没有经济来源算遗弃罪吗
恐怕很难追究他遗弃罪的责任!但这种情况下,他的行为无异于对妻子的遗弃!如果他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离的!因为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他的离婚理由和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在此,给病者祈福!对于丈夫,当然是鄙视!
患有癌症的男方可以申请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婚姻法规定的,任何一方都有照顾患病一方的义务和责任,如果这时候离婚,是违法的,民政局也不会批的,无论什么情况,只要男方出示自己的癌症证明,民政局就会协商,不会批准离婚,除非男方也同意
妻子患癌丈夫却跑了 他起诉要离婚,法院会判吗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无法确定,但是妻子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老公患癌症起诉离婚我可以不离吗
亲,你很爱你的老公啊,当然你老公也很爱你,不然干嘛提出离婚……很多事情是需要你去沟通的,告诉他你爱他,无论身体如何你愿意跟他一起走过,一起面对病魔给你带来的一切可能的后果,哪怕是最后的离别!别放弃,其实他在这个时候也是很需要你的,当然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这种病痛带来的经济上的困难,精神上的折磨,他的性格也可能会随着病痛的困难而变得暴躁和不可理喻……最希望癌症能慢慢减轻,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我姑姑就是,癌细胞一点没扩散,还减轻了呢!爱,总是让人感动!祝你老公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