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果日记之《比时尚》 _童话作文
现代人,个个都喜欢时尚,你是不是也喜欢呢?当然,人类喜欢,动物植物也喜欢,水果就更不例外了。下面的故事讲的就是关于“时尚”的事,快来看看吧。
在果果学校里,最时尚的就是丁小莓了,瞧,今天她又穿了超时尚的衣服,还戴了副墨镜,就像时尚杂志封面上耀眼的明星。
小星仔走过来,问:“小莓,今天没出太阳,而且天气阴沉沉的,你为什么还戴墨镜呀?小心上下楼梯呀。”
“因为这样子才时尚嘛。土包子!”爱管闲事的哈小橘插入一句。
由于哈小橘在没人注意到她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吓得大家都翻了个跟头。正巧,水仙花刚转到果果学校,听说丁小莓穿戴时尚以后变得漂亮多了,很不服气。难道我这花中仙子会比不过她这个长满“麻子”的水果?
于是她穿和丁小莓一样的衣服,梳和丁小莓一样的发型。可引来的却是一阵阵笑声,她还以为是自己变得比以前漂亮、时尚了也就更骄傲了。
其实,水仙花并没有变漂亮,反而是变丑了。因为她的身形,脸型和丁小莓完全不一样,丁小莓穿得好看的,相反,她穿上却很怪异,于是就有了东施效颦的效果。
我也笑了,笑得好疯,好猛。我从橘色“砰”的一声之间变红了,“红彤彤”的红嘢。不光是我一个,其它水果也笑得众生百态。有的笑得直流眼泪,有的笑得直拍自己的肚皮,还有的笑得在地上直“打鼓”。这时,丁小莓走过来了,看见水仙花那副模样,也忍不住“扑嗵”一声笑出声来。
水仙花搞不明白,自己变得漂亮了,自己的对手为什么那么开心,她搞不明白,搞不明白,她永远也搞不明白。
品味时尚作文400字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育儿指南 www.yuerzhinan.com】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品味时尚作文400字
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
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品味时尚作文400字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品味失败作文200字
俗话说的好“失败是成功之母”。假如一个人没有品味到失败,那他就永远得不成功的快乐。
我的失败有许多,一些是自己马虎大意而造成的。但是一些就是自己的问题了。如果我遇到失败,我要勇敢的去面对。一定不失去信心,相信下次一定会更好。记得那是四年级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语文是非常好的,所以上课就不认真听讲。老师点我的大名,我也不害羞,心里抱着自己语文是非常好的心态。
一个学期慢慢的过了,但是我什么都没有学到。期末考试来了,我依然是抱着语文好的心态,就不复习,考试也是不认真。但是等语文成绩出来时,我只接不敢相信。我才考了,考了六十七分。我是第一次考了这么底的分数,只接不敢相信这是我的分数。我一边折骂自己,一边鼓励自己下次一定要考好。我想了一个晚上明白了:如果上课时认真听讲,认真复习,那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通过这件事明白了,如果这次考的好,那我一定还会抱着那种心态去学习的。一次失败让自己懂得失败是什么味道的,让自己更喜欢骄傲旳味道。
时尚妈咪-关于妈妈作文500字
周未,我和妈妈都有空闲,准备去商场进行“大扫荡”,妈妈一听,发出一声经典的怪叫:“oh,天哪,我还没化妆,没挑衣服,没有选鞋子……”半小时之后,在我的口水下,终于从房里出来一个时尚女郎,我早已习惯了灰姑娘变公主的戏码,屁颠屁颠地出发。
妈妈长得并不差,大眼睛,高鼻梁,大长腿,美女没错了!
在一路上妈妈360度无死角的用镜子端详着自己的脸,不时听见她叫一声:“哎呀!我腮红还没涂匀!赶紧补补!”直到她认为完全沒有瑕疵之后才小声问我:“好看吗?”我在心底送她一个“卫生球”(白眼),口上却说:“当然好看,你最好看。”妈妈听了乐呵呵的。我对商场最爱的就是买零食和打游戏,而妈妈则是为了帮钱包“减肥”,挑选这种我难以想象的奢侈品。果然,一进商场,就拖着我往服装区走去,我可怜巴巴地跟着,妈妈一家一家的逛,大有把整个商场搬回家的架势,我这个跟在屁股后头跑腿拎包的,则苦不堪言,我仰天长啸一声:“妈妈!我想打游戏!买零食!您成全我吧!”可我的叫声被妈妈自动屏蔽,当耳边风了,呜,我的计划完美泡汤,只能无趣的淹没在妈妈的口水里,无可奈何。上帝啊!阿门,救救我吧!结果是:妈妈满载而归,买了一件风衣,一套夏装,一双新款凉鞋,一条手链,一顶圆帽。我则毫无收获,还把脚磨出个泡。
回家后,我跟爸爸打小报告,控诉妈妈的“恶行”,爸爸乐呵呵的说:“嘿嘿,***衣柜里的那些衣服,提供给商场,怕是十年都不会断货!”有个爱时尚,爱潮流的妈妈,我表示实在吃不消呀!【育儿指南www.yuerzhinan.com】
品味时尚作文400字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我的时尚朋友-写人的作文500字
我有一位与众不同的朋友,她就是梦涵。无论我多久没遇见她,始终无法忘记她独特的样子。
梦涵总喜欢扎麻花辫子,因为她喜欢卷发。不过,在她那蓬松的刘海下,却有着一张秀气的脸,可以说漂亮极了。她的刘海弄成叶子的形状,底下是一双棕色的眼睛。那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眨着,很可爱,也很有精神。
梦涵脸上最引人注目的便是她那有趣的舌头了。她的舌头又细又长,上面还有一些粉色的小点点,像极了蝴蝶洒下的花粉,看着挺滑稽。因为舌头细长,所以她能用舌头做出许多奇怪的动作,比如把舌头折叠起来。我的舌头短短的、笨笨的,根本做不出这样的动作,还怕会扭伤舌头。而转头一看,梦涵却做得很轻松。只见她的舌尖灵巧地一弹,立刻就吸附在了舌根上。我想:她的舌头可真是奇巧啊!可她却回答我说:“这是最近抖音里最时尚的一个动作呢!”
说起时尚,那可是梦涵最大的愿望。在学校,我看她是一副端正的小学生模样。可有天晚上在商场看见她时,却判若两人。远远望去,她穿着一条超短裙,只披着一件外套,那可是最冷的冬天啊!我忙问:“你才穿这么点儿,不冷吗?还有你的裙子这么短……”还没等我说完,她就立马抢话过去“不怕不怕,我裙子里还穿着一条长丝袜呢,这种丝袜最保暖了。”她一边比划一边说,“还有,我里面还穿着保护内裤呢,都是最近新买的,可高级了!”
这就是梦涵,我时尚的好朋友。她身上的每个地方都使我印象深刻,让我难以忘记。
品味时尚作文400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