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与狼群_自编童话作文1200字
“怦!怦!怦!”随着三声枪响,三匹狼倒在了血泊之中。开枪的是两个猎人,一个是经验丰富的老猎人帕斯克,一个是帕斯克年轻力壮,刚拿起猎枪的唯一的儿子帕卡斯;不过,现在冰天雪地的,再厉害的猎人也不会冒险跑到森林里,因为冬天,大雪盖住了整个世界,很多动物都躲起来冬眠了,这就使得狼群的食物变得十分匮乏,因此,哪个人要是走进了森林,就完全可能成为狼群的腹中物,连残渣也没有给你留!狼是一种很凶残而又充满智慧的动物,在冬天食物匮乏的时候,只要有一匹狼饿死了,狼群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把死去的狼的尸体吃得一干二净,只留下一具残骸;狼群对自己的同胞都这样,更何况对我们这些经常猎杀的异类呢?他们一定会使得我们粉身碎骨,把我们的尸体残忍地撕成好几半,然后用来充饥的——狼可是一生都处在残忍的杀屠之中的。
但是,为什么帕斯克父子会冒险来到森林进行狩猎呢?其实,他们并不是来狩猎的,只是路过然后被狼群给拦住了而已。实际上,他们是想要到森林对面去卖掉一张鹿皮而已,可惜麋鹿的血腥味和人类本身自带的气味吸引来了狼群,狼群就顺着这道气味和走过的脚印,一路飞奔,再加上饥饿的狼群就从后面冲上来,把老猎人帕斯克和他儿子年轻猎人帕斯克给围住了,狼群狼和狼之间靠得很近,所以所有的路都被狼羊死死地封住了,这下,两人猎人可慌了神,这是很正常的,碰上这种情况,就是十个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会惊慌失措,更何况是一个人老体迈的老猎人和一个缺乏经验性的新猎手呢?要知道,帕卡斯刚毕业啊,今天是他成为猎人的第二天,就在昨天,他刚学会成功击杀一只近处的麋鹿啊,就这两个猎人,怎么和一群恶狼斗呢?虽然他们有两杆猎枪,可是猎枪里的子弹已经所剩无已了呀!所以,他们只能先用雪球去砸狼群,可是狼群只是轻轻一跃,雪球就跑过去了,狼群很聪明,在狼王的带领下,慢慢缩小了包围圈,无可奈何的帕斯克父子只能开了三枪,打死三匹狼,迫使狼群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可是现在每杆枪只有两发的子弹了。
难道刚成为猎人的帕卡斯就要成为狼的腹中之物了吗?不!帕卡斯在心中默念着,决定以死相拼。他和他的父亲老猎人帕斯克一人抬起麋鹿的一边,把猎枪紧握在手中,手指随时准备按下扳机,狼群畏惧猎枪的力量,慢慢地后退了。太好了,看这样子很快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帕卡斯暗暗庆幸道,这个时候如果天公肯作美,让时间过得慢一些,那么帕斯克和帕卡斯就可以顺利地离开了。可是,困难之魔依然来了——原来,这群狼只不过是一半的狼群。早上,狼群合并了!狼群的速度是惊人的,他们从后边给了两个猎人致使一扑,如果不是老猎人帕斯克经验丰富,反应得快,射了两枪,使狼群感受到恐惧,那么这对猎人父子只能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现在,虽然狼群停止了袭击,但是现在猎人父子被夹在中间,狼群形成了前后夹击之势,而且老猎人帕斯克的猎枪里面已经没有子弹了,猎人父子现在的处境是十分危险的。但是,俗话说得好——上帝在关掉你一扇门时,一定会再替你打开另一扇门。狼群整齐地排列着,从那个偷袭的狼群的中间,走出来一只母“狼”,它站在狼群正前方,一动不动地盯着猎人父子。突然,它冲上前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了老猎人的脚下,舔着老猎人帕斯克的脚,帕斯克惊讶极了,这才发现这是先前家里丢失的母犬,现在它居然成为了狼群名正言顺的“狼后”!狼群和老猎人一样,惊讶极了,狼王并不感到惊讶,它命令狼群让开一条小道,让老猎人帕斯克和小猎人帕卡斯走。
相比起老猎人,狼王更喜欢和小猎人帕卡斯走在一起,可能是小猎人身上充满了朝气的原因吧,狼群并不急着调头,而是尾随在猎人父子的后面。一路上,有老虎、狮子、豹子,甚至野豺出来阻拦,但一看猎人父子后面声势浩大的狼群,都吓得调头就跑,猎人父子都很开心,老猎人也很享受——他这一生还从没有过么顺利地在森林中漫步呢。
就这样,猎人父子成功抵达目的地,回来时,发现狼群仍然站在分别的地方等着老猎人帕斯克和年轻的猎人帕卡斯——他们担心猎人父子回来时遇到危险,所以站在那里等着;于是,猎人父子又在狼群的“护送”下回到了家里。
老人与猎犬_自编童话作文1200字
夕阳把自己最后的残霞洒在了老人【yuerzhinan.com育儿指南】诺志的屋前,一只老猎犬正趴在门口懒洋洋的,看起来很像在晒太阳,但你一看它那眼神,就知道它在回顾着美好的回忆……
这只老猎犬的名字叫黑桑。它一身黑色的毛皮,黑得发亮;牙齿密而且锋利;眼神如闪电;疾驰起来如旋风过道。用通俗一点的语言来讲,就是“精英犬中的精英”。
如果要说这条老猎犬和老人诺志的故事,那就要从他们各自的父亲说起。
老人诺志家世世代代都是猎人,他父亲叫赛尔,是一个血腥和善良在他身上能共存的优秀猎手。
有一天,赛尔外出打猎时,听一簇草丛后面有人在痛苦地呻吟着,拨开草丛一看,原来是一个五十上下的老猎手已经被疼得半死半活了,只见他手紧紧地捂着腿上的伤口。赛尔见了,心生怜意,便取出随身带着的小药包替他包扎伤口,又扶着他回家。到了他家后,老猎手对赛尔说:“谢谢你了,年轻人。我叫立德。给你添麻烦了,留下来吃顿饭吧。”赛尔摆摆手,转身就要走。立德赶紧拉住他,说:“既然你不愿意在我家吃饭,那我也不挽留你了。不过,我有一只狼和狗生下来的猎犬,十分勇猛,就送给你吧。”
说来也巧,当时赛尔正愁没有一只好猎犬,经立德这么一说,动了心,就说:“真的吗?在哪在哪?”立德不紧不慢地说:“出去了,我们平时用不着它,就让它出去跑跑,它可通人性了,有时还会叼一两只松鼠什么的回来。”
立德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嗖的一声,一只猎犬蹿了进来。犹如一股旋风疾驰而过。
赛尔见了,大喜:“好!好!好!真是好狗!”
“就是这条猎犬,先生,给它取个名字吧。”立德说。“它与我第一次见面就表现出一种英勇无畏的气概,而且疾驰如旋风,一身黑的像被人用梳子梳过似的。嗯,嗯……就给你取名为黑旋风吧。”立德听了,连声称妙。
黑旋风就这样来到了赛尔家。它很快适应了这个新环境,并且很快便立了大功。
那天,赛尔像往常一样出去打猎,同样要带上黑旋风。可是一直到日落西山,他们也没回来。
他们去哪了?没有人知道。
……
直到第二天中午,赛尔才再次出现在他家人的面前。
赛尔一进门,就夸赞道:“真是通人性的好猎犬,啧啧……”
原来,昨天他们上山后,遇见了一只鹿,赛尔捕猎时不小心摔伤了腿,疼得晕了过去。聪明的黑旋风风一般的跑回了立德先生家,立德先生感到很奇怪:这狗怎么回来了?谁知黑旋风跑到立德的脚跟下,用嘴咬住了他的裤腿,示意让立德跟它走,一头雾水的立德来到了赛尔身边,才恍然大悟:赛尔受伤了。就把赛尔扶回了自己家。
……
两年后,黑旋风成功的繁衍下了一只小狗,这就是黑桑。
诺志和这只小狗玩得很投机,通常他们会一起出去玩,从早上玩到晚上,总是要诺志的父母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诺志才带着黑桑回到家里吃晚饭,有的时候,诺志吃完晚饭之后还会偷偷地带着他的好伙伴——黑桑,继续出去玩。诺志一点儿也不怕迷路,更不怕遇到危险,因为黑桑绝对是一个好保姆!
后来,诺志去城市里面上高中,学校有规定不可以驯养宠物,所以诺志只好把小狗,不!此时黑桑已经长大了,是一只出色的猎犬——他遗传了他的父亲黑旋风的全部基因,甚至于比他的父亲更出色,因为这,诺志更加的喜欢这条出色的猎犬了。在去高中的那一天,自称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的诺志在面临和自己最喜欢的猎犬黑桑分别时第一次流下了眼泪——他舍不得离开这条即忠诚又出色的猎犬啊!不过,最后他还是去了。高中毕业后,诺志子承父业,也成为了一名猎人,很出色,他要么不出去打猎,要出去,就一定会满载而归,而这——他的出色猎犬黑桑也立下了汗马功劳;在打猎的时候,黑桑绝对是一只十分中用的猎犬,它的撕咬能力又快,又准,又狠,再加上诺志本身具有一身高超的打猎技术,所以,可以说,他们是最佳搭档。
不过,人总是会老的,再精英的猎犬也总是会老的,诺志和诺志的猎犬黑桑也自然不会例外,不过,他们仍然是很好的朋友,互帮互助:诺志给黑桑一个家,黑桑帮助诺志看门。有一次晚上,诺志的家里跑进了一条毒蛇,忠诚而又出色的猎犬黑桑冒死救了主人诺志,自己却负了伤,还好抢救及时,黑桑并无大碍。
……
这就是老人诺志和猎犬黑桑的故事。
与蝙蝠对话_自编童话作文700字
2464年的一天,窗外大雪纷飞,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屋内,是温暖的世界,周晨的爸爸发明了一种名为“人蝠”翻译器。这是一个用作人与蝙蝠沟通的机器。
晚上,大人们都在庆祝“人蝠”的问世,周晨独自一人呆在房间里,手里拿的正是“人蝠”。她打开这个翻译器,与自己前不久买来的挂在笼子里的蝙蝠开始聊天。
“嗯,你好,我叫周晨,你叫什么?”
从翻译器中传来了一阵笑声:“哈哈,我就叫蝙蝠,你不知道吗?”
“可,可是……得有个名字呀,比如:小蝠?”
小蝙蝠并没有理会周晨,它愤怒地说:“就是你们这帮无知且贪吃的人类,吃了许许多多的野味,包括我们蝙蝠。呵,现在却不认识我们了,反而来质问我是谁!”
“啊?什么?吃蝙蝠?我怎么不知道哇?”
“嘿,这怎么不是你们的错?几百年前,人类中就有一部分食用我们蝙蝠了。”
“几百年前的人类?”
“是呀!这还是我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告诉我们的,我们家族被人类所食用的厄运一直流传到今天。那是2013年,人类食用我们,我们用SARS报复他们。2019年,人类再次食用我们,我们用NCP再次报复他们。他们得了新冠肺炎,不但感染自己,还使大多数动物灭绝,破坏了生物的平衡。现在难道你们还要食用我们吗?就不怕我们报复吗?”
“什么是新冠肺炎?”
“新冠肺炎就是一种急性感染性肺炎,它是由口液、飞沫、接触传染的,具有超强的感染力。而且潜伏期长达十四天呢!在当时,这种肺炎可是很危险的!一些人因为染上了这个肺炎,就被夺去了生命。在当时,可怜的人类天天躲在家里,门都不敢出,这可真是报应!这一切全都是人类吃野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呀”
周晨听了后,低下了头,沉思片刻。过了一会儿,她坚定地说:“好!我决定了!我要为几百年前的人类弥补他们的过错!”……
十五年后,周晨成为了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的会长,专门保护野生动物。在我的一次采访中,她告诉了我了十五年前的这件事,那天,是她放走了那只蝙蝠……
墙头上的小猫-想象作文650字
有一户人家,小院里有一棵柳树和一棵枣树,还住着一只小猫,名字叫“灰灰”。
“灰灰”是一只小桔猫,平时最爱闯祸。
瞧,春天,“灰灰”扯掉了柳树的长辫子;
夏天,打散了荷花的花瓣;
秋天,把筐里的大枣弄得满地都是;
冬天,又去偷吃晒在外面的鱼干......
主人都拿它没办法。
这一天,“灰灰”又惹祸了。为了躲避主人的唠叨,甚至棍棒的袭击,就顺着枣树,熟门熟路地爬上了墙头。那里可是他一贯的地盘,又安全又舒适。更重要的是,主人可爬不上来。
春天天气暖洋洋。他舒舒服服地趴在那儿,慢慢地打起了盹:梦见自己长出了一双翅膀,在天空中飞翔。主人虽然在后面追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飞远了。
正飞得美呢,突然,一阵“唧唧”的声音吵醒了它。原来是那只蠢萌的麻雀宝宝,拍着稚嫩的小翅膀,摇摇摆摆地爬出了巢儿。
本来灰灰对它很不屑。认为它们太傻。连路都走不稳。可今天不一样了。
哎呀,如果吃了它,会不会真长出一双翅膀呢?这样一想呀,灰灰不由地咽了口唾沫,慢慢地凑了上去。
麻雀妈妈早就警告过宝宝们:不要靠近那只惹祸的猫,否则就大祸临头了!一想到妈妈的话,麻雀宝宝吓得赶紧缩回去。可由于慌不择路,一个没踩稳——哎哟,危险!
灰灰看得真真儿的,救麻雀要紧……就像黑猫警长附体一般,“我来了!”……
“蹭”,“咚”,“哎呦!”灰灰奋不顾身地跳了下去,结果摔了个屁股墩儿,又做了小麻雀的肉垫,被砸得五迷三道,龇牙咧嘴。
麻雀妈妈感动极了!主人也被惊得目瞪口呆!小柳树,小枣树也看呆了。哇,灰灰真酷!院子里所有的花花草草、孩子们、大人们都在传颂着“灰灰”舍己救雀的壮举。
灰灰一举成名!不仅摘掉了“惹祸猫”的灰色帽子,还成了大家眼中的大英雄。
为了表彰它,主人奖励它吃了一个月的海鲜。这回不用再偷吃了。
现在呀,它正在为减肥而发愁呢。
蒲公英
它【yuerzhinan.com】没有花的芳香,也没有树的伟岸,没有蝴蝶、蜜蜂围着它转,也没有游人与它拍照合影。它就是一棵极不起眼的小草——蒲公英。
春天,万物复苏,风景如画。蒲公英从厚厚的泥土深处钻了出来。它在泥土中生根发芽,在初春的大地上伸展手脚,经过风雨的洗礼,雷电的磨砺,它们充满活力向上生长着,抽出几片修长的绿叶,开出几朵白色的绒花,在春日里享受着温暖的阳光浴。几个孩子惊喜地唱道:“蒲公英,开白花,哪里有土哪有它!”
夏天来临,它们一个个挺直了腰,站在山坡上眺望远方。从根部生长出来的叶子向上伸展,保护着主茎上的花朵。一阵风起,花中的雄蕊随风飘扬。落地生根,繁衍着它们的后代。那些白色、黄色的花朵,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艳丽,远远望去,像是在绿叶丛中撒了一大把星星,闪闪烁烁,明灭不定。夏天,风狂雨骤,把蒲公英打趴在地,可是风雨一过,它们又站了起来,在风中跳舞,在雨中洗澡。
蒲公英,又名婆婆丁。属多年生草本植物,适宜生在海拔150-900米的丘陵地带。长约15厘米,宽约5厘米,叶边缘有具波状齿。
到了深秋,蒲公英的杆子变硬变脆,叶子变黄变枯,而花朵则变成了一个个毛绒绒的球体。有的孩子把花采来,张口一吹,那绒毛就似雪花一样飘飘荡荡,漫空飞舞。这也是它授粉育籽的季节。
蒲公英看似平常但作用很大。一是春天采来可当蔬菜,纯天然绿色食品,营养丰富,鲜嫩可口。二是蒲公英具有较高的药用价值,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此外,蒲公英还被开发成美容养颜的产品,深受人们的喜爱。
看见蒲公英,我就想起了那些普普通通而又默默奉献的人们!
校园中的蒲公英-关于蒲公英的作文600字
蒲公英让我领悟了人生的经历,只要有一个蒲公英的心,即使在艰难的困境,依然可以把花儿开得这么灿烂。 ——题记
人生就像蒲公英一样,你既然选择了,那只能一直往前,如果有那一天你想放弃了,你想想蒲公英的最后是怎么样的?我相信你就会坚持下去。
时光像蒲公英一样过得很快,但是我还是没反应过来,好次已经和蒲公英一起去了远方旅行,当然提到蒲公英,我还可以想到一首歌《蒲公英的约定》这首歌,虽然这首歌讲述的是爱情的等待,但是这也可以用到大家在学校里面一起的时光,因为大家最后还是会分道扬镳。
然而我也喜欢蒲公英,喜欢它的朴质,正直,坚强不屈,如果你要说它不美,如果美是专指“婆娑”或“旁逸斜出”之类而言,那么它算不得花中的“好女子”。我喜欢蒲公英,因为它是我童年时期的玩伴,那时,到处都有蒲公英的影子,无论是放学路上还是田野间,它无处不在。蒲公英的外貌并不是很吸引人,它白色的种子就像一颗棒棒糖,圆圆的,大大的,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
一根绿色的茎支撑着它的“大帽子”,像骄傲的.人一般,绝不轻易低头。蒲公英还可以做草药,也可以做成汤菜煮了吃,不过那味道还不赖吧。蒲公英的意志很顽强,它可以生活在悬崖上,经过太阳的烈热,经受过干旱的折磨,经受过岩石的挤压,最终它还是像打不死的小强,慢慢地从岩石底下冒出了头,一天一天的成长,再把自己的宝贝们托付给风爷爷,把它们送到属于它们生活的地方。
这就是朴质,正直,坚强不屈的蒲公英,平凡而又“伟大”的蒲公英。正因为它平凡而又“伟大”,所以我要高声赞美蒲公英。正是因为它有这样的外表,我才对这朵花如此的肯定。
蒲公英不仅仅有着外表,最重要的是这朵花代表的品质,它代表的是坚强,可以让我们有永不言弃的精神。
蒲公英飘洒,幸福萌发_关于蒲公英的作文650字
记得还懵懂时,和好朋友们知道的第一种植物就叫做蒲公英。
那一团小小的茸茸的软绵绵的小东西,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它就会遍布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随着风它漫天飞舞,没有目标,没有着落,它就是那样自由。
蒲公英仿佛有什么魔力,让我们对它那样痴情。春天来的时候,我和圆圆、笑吟两个好朋友总是一下课就拉起手来飞奔向操场,又与我们最爱的蒲公英相见。阳光温柔地洒在那一片地上,三个小女孩又开始捕捉蒲公英了。
抬头望着天空,暖阳下的蒲公英仿佛就是一朵朵飞扬的小伞,在蓝天的映衬下纯洁得几乎看不见。我踮起来脚来伸手去捕捉,但它似乎看见了我的手,敏捷地躲开了。我第二次、第三次去捉它,它都飞快地闪到了一边。这东西就是这样可爱、调皮,当你不去捕捉它时,它又悄悄地落在你的发梢上。好朋友看见了,偷偷地从我的头发上把它摘下,捧在手里,随后便高兴地叫着:“我捉到了,我捉到了!”我转过身来,望着她手中的蒲公英。她开心地告诉我:“是从你头发上拿下来的!哈哈!"我便又喊着:“还给我,我头发上的就是我的!”我赶紧去抢她手中的蒲公英,我们在操场上就彼此快活地追逐着……
那是一年级,也是现在。那种幸福的感觉从未消失过。蒲公英依然飘洒,阳光仍旧温暖,我们也还是对蒲公英这样痴迷。
只不过现在,我知道了我爱它的原因。因为它象征着幸福和希望。它是那样顽强,它四海为家,迎着风,飞向远方,在那里播下了一个新的生命,从此到处都是它的身影。
我和好朋友看着它,会意地笑了,因为我们在它身上许下了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永远都是好朋友”。蒲公英,你会带着这个愿望飞向远方,播下一个希望,幸福便会在那里萌发,对吗?
地下城与勇士(自编)
引子:穿越的叶剑风
等级简绍 :阿拉德大陆共有五种职业:鬼剑士,神枪手,格斗家,魔法师,圣职者
公分60级,每个职业修炼到18级转职,48级觉醒,到60后,修炼到巅峰可以把四个职业合为一体
分为六个阶段:1级以上叫战师,18级以上叫大战师,30级以上叫战魂,40级以上叫大战魂,50级以上叫战神,60级以上叫魔域战神
鬼剑转职:剑魂(觉醒:剑圣) 狂战(浴血魔神) 鬼泣(噬神) 阿修罗(大暗黑天) 四位合一:60鬼神
神枪手:漫游枪手(枪神) 枪炮师(狂暴者) 弹药(大将军) 机械师(机械枪神) 四位合一:60枪圣
格斗家:气功师(百花缭乱) 街霸(毒王) 散打(武神) 柔道(暴风眼) 四位合一:60斗天
魔法师:元素(大魔导) 战斗魔法(魔法斗神) 召唤(月之女皇) 魔道(次元魔道) 四位合一:60圣魔导
圣职者:圣骑士(圣师) 蓝拳圣使(天之使者) 驱魔师(破魔师) 治疗士(治疗师) 四位合一:60圣谕
正文:
龙云大陆上,传说中,诞生出剑神司马源的七大剑圣家族在亿万年前,就被司马源合并成为剑圣家族,其中光之堂驻地,剑圣山,断剑崖上,一个年轻人站在那仰天长叹。
渐渐的,后面追上了许多人,从衣服上就可以看出,他们是剑圣家族各堂的长老。
“叶剑风,你败坏我剑圣门的名声,杀害东龙帝国的皇帝,幸好同门揭发,才没让你逍遥法外,怎么说东龙帝国是我们伟大的剑神司马源大人建立的,虽说还给了龙华皇室,可是与我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竟然做出这种事,虽说他老人家在隐居不能手刃你这个叛徒,我们也要带他将你这个耻辱抹除掉。”剑圣家族现任族长叶天行说道。(注:《神魔》中龙华帝国后来分裂成东龙帝国和东华帝国)
“族长,各位长老听我说,我并没有作出背叛家族的事,那个皇帝不是我杀的,我冤枉啊。”叶剑风突然不在叹气。
“你还敢狡辩,同门七人看见你一手抱着满身是血的东龙大帝,一手拿着长剑,而且那把剑就是你叶剑风的,你个逆子。”叶天行怒声喝斥,他不但是族长而且是叶剑风的父亲。
“父亲,我在那天的前一个晚上我的剑丢失了,我去追剑,就真好碰到那一幕,不是我,真的 不是我啊。”叶剑风悲愤的喊道。
“你真会编故事,长老堂行动,门规处置。”叶天行拔剑冲了上去。
突然,长老们和叶天行都发现自己不能动了。叶天行喊道:“逆子你竟然达到了神级,可恶。”在剑圣家族每一个人达到神级,就会被司马源接到,龙云位面的另一面修炼。
“父亲竟然你们不相信我,我就用死来告诉你们,我是清白的。”说完叶剑风回身纵身一跃,跳入山下,随后引爆神力,全身自爆而亡,临死前大喊一声:“这颗神格就是我留给剑圣家族的唯一……”
这时所有人都愣住了,这是叛徒吗?明明已经达到这种高度了,确还是自杀谢罪,大家默默无语看着神格从悬崖飞了上来。
就在大家都愣住的时候,神格旁边出现了一道光芒,一个人出现了,白色的长袍,背上背着一把剑,剑圣家族的人再次呆住了,那把剑,剑圣家族的人都认识,名曰:圣谕,是一把光剑,正是传说中三把神剑神悦,神惧,神忌的合体版,这把剑的使用人,就是剑神。
“唉!这个孩子怎么这么刚烈啊,看起来我来晚了。”这个人就是司马源。
“参加老祖宗。”在族长的带领下,所以长老一起跪拜在地。
源抬起头,说的道:“唉,我只是出去其他位面一下,就损失了一个人才,可惜啊!”突然源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说道:“我的意识随时笼罩着龙云位面,这件事不是剑风做的。”说完随手剖开空间,抓出了一个人。“是他做的,哼,你们真会冤枉人,看看,现在都变成什么样了,自己处理吧,这颗神格你们没有资格炼化,把他供奉起来把。”源随手把神格封印了,不让人炼化。做完马上就消失了。
“族长,我……我是一时……我不敢了,饶我一命把,看在我父亲是你弟弟的情面上。”这名青年颤抖着说,他知道他先害死了东龙大帝,又害死了族长的儿子,他的堂弟,叶剑风,已经不可能苟活了,但他还是怕死。
“哼,我没你这个儿子,杀了他,哥。”光之堂的大长老,族长的弟弟叶逸仙说道。
这时,在场的所有人眼睛都红了。
“啊……”一声惨叫回荡在断剑崖,数道剑影划过,青年尸骨无存。
能成为长老的都是次神级五阶以上的人,青年无理幸免。
……
‘我死了吗?’叶剑风陷入了一片混沌当中。
‘孩子你没死,或者说你死了,也是新的开始’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
‘你是谁,你是谁。’叶剑风的眼睛张开看了,一片混沌瞬间被一道金光破开。
‘啊!’叶剑风灵魂在颤抖……
第一集:我要成为鬼剑士
第一回:阿拉德大陆,新的名字,新的开始(上)
‘……
各位长老,听我解释,不要啊。
剑影划过,一个年轻人以死与剑下。
……’
“不要…”一个貌似是五六岁的小孩,从床上猛做起来。
“为什么还在做这个梦,为什么我还无法忘怀,我都灵魂转世,为什么还记得这些,神死了不是就真死了吗?”
这个小孩就是叶剑风,他已经无数次问自己这个问题了,前世成神,导致他明白很多,他这种情况就是极少出现的灵魂转世,只不过,他的这次有点不一样,神的灵魂已经融入神格,身死,灵魂自然消散在天地间,而且灵魂转世,也只是在自己的位面转,可是他清楚的知道,他已经离开了龙云,离开了剑圣门,来到了这片被称为阿拉德大陆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他有一个新名字叫叶风,这个名字和他前世的名字很像。
“唉!小风,你又做恶梦了吗?”门外走进了一个中年男人,他就是叶风在这个世界的父亲,叶圣英,是他这个村的村长。
“是的,父亲。”叶风僵硬的叫了一声,毕竟叶风他有父亲,可是这也是他父亲,不免使他很尴尬,叶风的母亲在生他妹妹难产而死,后来他妹妹过继给城里的一个富贵人家。 “唉!”回想起往事,叶风不禁叹了一声气。
“小风,不要老是叹气,你才几岁,村里的小孩都叫你小老人了。
“嗯,父亲,不过有一些事,使我很难理解啊!也无法忘怀。”叶风低头说道。
“小风,你怎么老这样啊,你才多大啊,能有什么事啊,别这样啊,出去和小朋友们玩,乖,去把,瞧你,才几岁啊,就这样成熟。”叶圣英拍了拍叶风的背。
“父亲,那我出去了。”叶风又露出小孩子因有的笑容,一留烟跑了出去。
“这孩子啊,唉,小羽,我已经把孩子抚养长大了,不知道,晓芸,怎么样了,你不要怪我把晓芸过继给别人,只有这样才能让她更好的成长啊。”
“唉,不知道为什么,难道这个世界真的和以前的时间不一样吗,我的斗气明明已经达到赤级巅峰了,为什么没法继续修炼,而且,就算达到赤级,斗气竟然无法凝聚和使用,只能强化一点身体机能,就好像斗气虚无化,难道和这个世界的五个职业有关,鬼剑士的所使用的鬼气,圣职者的圣力,格斗家的斗能,魔法师的魔法力,神枪手的机能,不过按照原理,我的斗气应该和鬼气有点像,不知道要怎么能成为鬼剑士呢?”
立于小山上的叶风又叹了一口气,直奔山下的家,如果被别人看到,一定被吓到,一个小孩子竟能如此敏捷,无视这些坑坑哇哇。”
回到家中。
“小风,你准备一下,阿塞尔镇长要来了。”父亲高喊了一声。
“嗯,阿塞尔爷爷啊。”叶风所在的村子是属于,东烨帝国,华裔行省,圣羽城,罗蒂镇,他们这个村子叫做,剑帝村,据说是因为这里藏着一把宝剑。
在阿拉德大陆上,共有三大帝国,下属七大王国,东烨帝国,下属汉斯王国,圣翼王国;贝拉尔帝国,下属贝蒂王国,托尔斯王国,诺曼底王国;斗罗帝国,下属斗天王国,罗刹王国。
“诶,小风,过来爷爷这。”一个七旬老者从门外走来。
“阿塞尔爷爷,您有什么事啊。”叶风笑问,阿塞尔爷爷对叶风他一家都很好。
“好事啊!”阿塞尔笑了出来。
“好了,小风过来。镇长,有什么事啊。”叶圣英问道。
“你的记忆力真差,不就是,五圣殿,为我们镇的孩子找一下有没有潜力的可以修炼五种职业的啊。”阿塞尔自豪的说。“我们可出过和多个鬼剑士,格斗家呢。”
“鬼剑士,貌似不错哦。”叶风笑道。
“呵呵。不知道,小风有没潜力啊。”叶圣英笑道。
“当然有咯。”还没等阿塞尔开口,叶风就喊了出来。
“嗯,小风当然有啊。”阿塞尔也笑道。
“那,你后天带小风来镇里,测试在镇里举行呢。”阿塞尔说完就走出了叶风家里。
蒲公英与墙头草_自编童话作文700字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一株长在墙角的蒲公英环视了一下四周,看见了长在墙头上的一棵矮小的茅草,心里非常不舒服。这个小不点怎么长到我的头上去了,哼,真气人!“我说墙头上的小草,你可要当心,长得那么高,小心让大风刮走了!”墙头上的小草听了,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低着头。
过了一些日子,东南风来了,小草在墙头上挣扎着向西边倒。又过了一些日子,西北风呼啸着来了,刮得小草又向东边倒去。蒲公英看了,又忍不住讽刺小草,说:“原来,你真是两边倒呀!怪不得人们用‘墙头草,两边倒’这句话呢!难道你不觉得羞愧吗?”小草不想和蒲公英争辩,默默地没有说话。
秋季的一天,蒲公英的种子被风吹到了墙头上。蒲公英一看,自己的孩子和墙头草做了邻居,就告诉自己的孩子:“孩子你可千万不要和墙头草交朋友呀!更不能学他一样两边倒。”孩子听了妈妈的话,点点头。
第二年,蒲公英的种子发芽了,成了一株蒲公英。一天,刮起了台风,小草在墙头上随着台风变换着自己的倒向。东风来了,他向西边倒西风来了,他向东边倒……这时,他看见蒲公英的孩子快被风吹断了,就伸出了援手,说:“来,让我们一起来对抗台风吧,你跟着我一起朝与风相反的方向倒。”但蒲公英的孩子说:“走开,我妈妈叫我不要和你一样。”“但你这样会被台风吹断的呀!”“不用你管!”蒲公英的孩子挺直了腰杆艰难地挺立着。
台风终于过去了,在墙头上又剩下了小草孤零零的一个。蒲公英的孩子,在台风中禁受不住被吹断,刮走了。
墙角的蒲公英看着只有小草的墙头,责怪自己:“唉,当初要不是我,我的孩子就不会被风刮走了,我真是个不合格的妈妈呀!”
小草听了安慰她说:“你只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正直的人,这没有错。只不过,生长在墙头上风大雨大,如果只知道挺直腰杆是不行的。”
坚强的蒲公英赞美蒲公英的作文300字
我家的阳台上有一颗蒲公英,很美,很美!
记得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很高兴,虽然它是那么渺小,那么不起眼!
我不明白他是怎样存活下来的,我就去问爸爸,爸爸告诉我:“这株蒲公英是靠灰尘生活下来的,风把它带到我们家的阳台上那时应该是下雨,阳台上的灰尘都湿了,它的根正好插在湿灰尘上。从此,它就坚强的生活着,才长成这么大的。”听完爸爸的话,我不禁对这株蒲公英产生了敬意。
有一次,天空突然乌云密布,下起了倾盆大雨,还好我们全家都在屋子里,对了,蒲公英,他怎么样了,我很担心,但是一打开阳台窗户,与点就迎面而来,怎么办,雨点落下的声音在我的心中响起,总算,大雨过了,我所做的第一件是就是去看蒲公英,啊!他一点有没有害怕和受伤!有句话说的好“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就像这株蒲公英,只有受了折磨,才会懂得要更加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