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郑和下西洋》有感-读后感500字
六百年前,谁掌握着世界上最尖端的航海技术?谁领导着世界上最强大的远洋舰队,在大海中纵横自如?谁给沿海各国带去了丰富的物产和先进的技术?是他!一个苦难的穆斯林少年—郑和。
郑和(1371-1433),原名马三保。出身云南咸阳世家。1381年(洪武十三年)冬,明军进攻云南。10岁的马三保被掳入明营,受宫成为太监,后进入朱棣的燕王府。在靖难之变中,在河北郑州(今河北任丘北)为朱棣立下战功。1404年(永乐二年)明成祖朱棣认为马姓不能登三宝殿,因此在南京御书“郑”字赐马三保郑姓,改名为和,任为内官监太监,官至四品,地位仅次于司礼监。1405-1433年,郑和七下西洋,完成了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壮举。1431年(宣德六年)钦封郑和为三宝太监。
郑和也是一个伟大的航海家、外交家,他前后共下过七次西洋,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使命,他共去过30多个国家,给那些国家带去了中国丰富的物产,同时也换回了许多贵重礼物。郑和每到一处不是去侵略他国,而是带去和平带去友谊。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郑和是一个不畏艰险、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人。即使有很多人反对下西洋,但是郑和下西洋的意志很坚定,他认为下西洋绝对不是劳民伤财之举,而是促进各国友好的最佳方法。
我也要向郑和一样,与同学和平相处,大家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在学习上要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按照自己的目标前进!
埋下想象的种子-读《海底两万里》有感600字
暑假的生活简单又充实,每天除了完成既定的学习计划,我也有更多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重新拾起之前丢掉的课外书,我www.yuerzhinan.com仍然会读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成名之作。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在海上发现了一只大怪物。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受邀抓捕“海怪”,在抓捕过程中他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一艘不为人知的潜艇。艇长尼摩不想让世人知道潜艇的存在,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在旅途中,他们看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生物和奇异场景,也遭遇了很多危险。因忍受不了海底与世隔绝的生活,当潜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一行人不辞而别,最后将他们的所见所闻公诸于众。
作者对人物细节的描写和性格刻画得都很细致,比如主人公阿龙纳斯的勇敢博学,康奈尔的沉着随和,奈德兰的暴躁易怒,还有尼摩艇长的神秘等等。故事情节也设计的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从调查“神秘海怪”到不慎落水被拉入“怪船”,再从畅游海底世界,欣赏奇景,到与巨鲨、巨型章鱼搏斗,死里逃生。都让人血脉偾张,忍不住一直读下去……
读完《海底两万里》这本书给我一种既惊心动魄却又心驰神往的感觉。能够在神秘的海底探险、畅游是多么奇妙的体验啊!同时我为作者超凡的想象力所折服,这本书完成的时候世界上还没有制造出潜艇,可是作者通过自己的想象描绘出了一个神秘的海底世界。真是太牛了!
人类的每一次飞跃都是从想象到实现的过程。人的想象力是无限的,有句俗语叫“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孩子们要埋下想象的种子,谁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呢?
愿世界更美丽-读《月光下的狍子》有感650字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唐代大诗人杜甫所言,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读了很多有益的书,写起文章来便如同有神灵在帮助。从这句话中,我们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
在一次偶然中,我无意间看到了一本书名叫《月光下的狍子》的书,我打开书,被里面妙语连珠的语言,环环相扣的情节吸引住了,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
这本书的作者是薛涛,先后做过教师、报社编辑。现任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是一名国家一级作家。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误闯村落的狍子改变了小凸家的生活。人与人的周旋和人与动物的博弈,渐次展开;一个有关灰雀的残酷游戏考验着男孩们的纯真情感,也映出了他们的自省和成长;一对父子,一条狗;冰河上是非交映背后是温暖心酸的朴素亲情;随着一声枪响,坠落的不只是鸟,还有少年对生命之美深切而充满善意的向往---
在薛涛笔下,自然的迷人和生命的动人交织流淌,呈现一派光明,温暖、余韵悠长的生机与风景。从《最后一只狍子》中我体会到了不法分子的残忍,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从《二十三只灰雀》中我体会到了人类的虚伪;从《我和一只脏小狗》中我体会到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
至今感动颇深的一段就是在《月光下的狍子》中,那段讲的是主人公小凸为了雪上飞[狍子],偷偷离开家门与女孩一起去往寻找“雪上飞”的路。从这段中,我感受到了小凸的聪明机智,他几次户口逃生,为了雪上飞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甚至不惜自己受伤。我还感受到女孩的心地善良,她心灵手巧,为了帮助小凸和雪上飞,自己摸索着做了个可以坐的车子。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和动物的感情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一样珍贵,连小凸都能与狡猾胆小的狍子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所以只要愿意付出,愿意为别人付出真心,一定能得到真诚的回报,人和动物都是可以的,愿世界更美丽。
文革下百姓的生活-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700字
这个暑假在家,我读了许多书,其中就有余华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写的挺不错的,所以今天我打算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许三观,他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一个没有文化的年轻人。他在离村不远的城里的一个工厂里面上班,他的工钱在当时足够让他结婚并且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在许三观他们村有一个古怪的规矩,那就是一个男人只有去买一次血,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身体健康的男人,才能娶到老婆。所以,在他结婚之前他也去城里买过一次血,同行的是同村的两个人,他们是根龙和阿方。抽血的人是一个奸诈的老头子,每次去必须给点好处才可以卖血,否则就会被老头子说成是坏血,不给那个人卖血。因此,他们也买了一下东西去送给他。卖完血之后,根龙和阿方带许三观到饭店里去吃饭,告诉他卖完血之后要和黄酒,吃抄猪肝,这样可以补血。
卖完血后,许三观拿着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老婆,他老婆的名字叫做许玉兰,并且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
在生完三个孩子的不久后,全家人的危机到来了,或者可以说是全中国老百姓的危机到来了。是的,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起初,家里所剩的钱还足以支撑一家五口的生活,再加上文革刚开始,并没有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日复一日,老百姓们的生活越来越苦。同样的,许三观一家人也开始为生计所担忧。
在之后长期的文革之中,许三观一家人遇到了许多困难,许三观便常常卖血去让一家人活着,靠着卖血的钱挺过难关。
这本书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在文革期间百姓们的生活的困苦,当然也阐述了许多道理。这本书的文笔也非常细腻,对人物形象的描写可谓是相当真实和仔细,所写的故事情节也比较有趣,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常常使人身临其境。
这本书可以让人捧腹大笑,可以让人默默沉思,也可以让人对那个时代的人有一种同情。
去读读《许三观卖血记》吧,相信你会喜欢上这本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