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指南

广州市产假6个月怎么算 产假怎么算呢?是从生了宝宝开始算

产检假是6个月只有1天吗

是的,产检假是6个月只有1天。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广州市产假6个月怎么算

请产假,法定假日的调休怎么算?

1、一般来说,节假日和法定节日也计算在产假时间内,也就是说,产假遇到节假日和法定假日,按照自然天数计算。
2、法定节假日未出勤,但是属于带薪休假,所以当月计算工资的时候,应该包含法定节假日的天数。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拓展】
女职工产假时间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广州市产假6个月怎么算

产假怎么算呢?是从生了宝宝开始算

产假从休产假之日起算,女职工可以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假。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应当从实际休产假之日起算,可以在产前15天开始休假。

广州市产假6个月怎么算

请问产假从什么时候算起

怀孕七个月以上就可以请产假了(从请假日开始算的),一共可以请最基本的98天产假,如有特殊情况请按照以下计算: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职工产假休息多久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晚婚晚育双包胎6个多月流产了,产假算多少天啊?

正常的为90天;晚育可多享受30天;难产15天;双胞胎多15天。

所以是90+30+15+15=150天

不好意思,没注意看,只有6个多月,还不到产期。只能算流畅


劳动部文件劳险字〔88〕2号,《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休息天数是按什么算的?

1. 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
2.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3. 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4. 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5.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这个是有法律文案的。

产假薪资计算方式

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但对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由所在单位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支付。   答: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但对于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由所在单位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