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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八月妻子称患重病要离婚治病 丈夫在妻子患有重病时不照顾,还提出离婚

妻子身患重病,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这些年来,出轨这种事情在娱乐圈真是层出不穷。攒了好多年才建立起来的好人,一瞬间崩塌,也是可惜。我们也是一边喊着: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一边期待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感情。可是男人们啊,为什么总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呢?男人出轨,难道是因为身边的女人不好吗?
非也!佟丽娅不漂亮、不温柔吗?陈思诚不是照样出轨;杨幂不美、不优秀吗?刘恺威一样和别的女人在酒店对“夜光剧本”。看来,男人出轨不一定是女人不好,那男人为什么会出轨呢?
一、男人为什么会出轨?
古烈治效应:据说,古烈治是一位西方的元首,有天带夫人去了养鸡场,夫人看见公鸡正在母鸡身上,便突发奇想问农场主:公鸡每天在母鸡身上尽几次“丈夫”的责任。答曰:每天十几次。夫人便要求农场主把这结论告诉元首。
农场主刚和元首说完,元首就问:公鸡每次都在同一只母鸡上尽责吗?农场主回答道:每次都更换伴侣。结果元首又叫他把结论转告夫人。此后,这个心理学效应就被叫做“古烈治效应”。说明要求哺乳动物对性忠诚,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于是它成了男人见异思迁的代名词。所以,男人容易出轨,也受到了先天性因素的影响。
二、男人出轨的深层原因分析
社会原因:虽然这些年国家的统计数据公布,中国男性多于女性。但在城市里,你会发现,现实往往是女多男少。这样的条件,让男性面临了更多的诱惑。从前的男追女,隔重山,也变成了现代的男追女,隔层纱。在面临更多异性诱惑的时候,一种“比较认知”,在男人心中暗暗升起。他可能会无意识地将妻子或女友,拿来和外面的女朋友作对比。如果觉得外面的女人,在某方面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那他可能就会出轨了。
道德性:中国古代历来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直到现代才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在中国社会里,男人出轨不是不道德,而是风流。
是不是出轨的男人都是坏男人?他们算不上坏人,但性道德和忠诚度却低下。只要周边他的身边朋友在玩出轨,这个男人就容易受到不正确价值观影响。而如果男人身边的朋友出轨了,却没有受到惩罚,那他出轨的可能就就更大了。这就是所谓的“破窗效应”,好好的车子,破了一扇窗户,有人就会开始从中偷东西。
心理原因
(1)征服欲:男人天生具有狩猎性。出轨,于他们而言就是在征服另外一个女人。只是有些男人把征服欲放在事业上,而有些男人却把它放在两性关系上。
(2)性欲:女人受排卵期的影响,性欲多数时候都低于男人。为了满足自己的下半身,有些男人就会选择出轨。因此,妻子的孕期,往往是男人出轨的高峰期。
(3)新鲜感:隔夜的佛跳墙再好吃,也不如新鲜的小炒肉。家花哪有野花香,感情淡了,人看腻了,贪图新鲜感的男人,也就蠢蠢欲动了。
(4)情感得不到满足:当妻子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当妻子不理解自己,当妻子更在意的是孩子,男人在家里不被看见,不被关注,情感上得不到满足之后,他就会去外面寻找寄托。
(5)没后果,出轨不需承担风险:有些男人之所以敢出轨,就是因为知道出轨了也不用承担后果,既可以不对小三负责,又不害怕妻子的谴责。如果你是个家庭主妇,既不能赚钱,又没其他能力,在家里人小势微,他不担心自己会失去什么,甚至可能出轨了之后,他的生活质量更高了,那他为什么会不出轨呢?
看到这里,没结婚的女人,估计已经不想结婚了;结婚的女人,恐怕都想要离婚了。既然不管女人好看还是优秀,男人都这么容易出轨,那还结什么婚呀?不是的,也并非所有男人都会出轨。毕竟出轨不是你想出,想出就能出!出轨也需要很多的条件,他要有合适的对象,合适的心理,合适的机会。而且帅的人靠脸,有钱的人靠钱,又丑又穷的人只能靠时间慢慢磨出感情了。如果想要让你的男人不出轨,那该怎么办呢?
三、三招预防男人出轨
在道德上灌输正确价值观,如果你经常在他耳边提起,出轨是不道德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那他想出轨时,就会形成条件反射,脑中会回荡起你的声音。
你有大量的金钱支配:有句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如果财政大权在女人手里,那男人还有机会变坏吗?即使男人因出轨提出离婚,你手里有大量可支配的金钱,也不担心往后的日子过得不好。
1、身边女人少的,这些男人面对的诱惑就少了。
2、恋爱经历少的,没有“未完成情结”作怪,也更懂得珍惜眼前人。
3、时间机会少的,这个就不用说啦~不管怎么样,男人出轨,并不一定就是女人的错,也不是女人不好。而结婚本来就是两个相爱的人,想要长相厮守的一种决定。婚姻本身是美好的,只愿你们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凡事都是事出有因,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解决。可以咨询缘盾情感的情感专家,为你做一下婚姻诊断;愿每一位女人都能在婚姻里做主,不在婚姻里将就,过上自己努力争取来的幸福生活。

怀孕八月妻子称患重病要离婚治病

丈夫患癌症病重期间妻子以离婚为条件给治病协议离婚有效吗?

1. 只要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有效;
2. 要撤销离婚手续,必须要到人民法院起诉,凭其妻以《离婚为条件才给治病》的证据,要求法院撤销离婚证。

怀孕八月妻子称患重病要离婚治病

丈夫在妻子患有重病时不照顾,还提出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怀孕八月妻子称患重病要离婚治病

妻子怀孕精神疾病复发被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婚后一段时间,丈夫突然发现妻子的精神有些异样,通过医院就诊报告丈夫了解到,妻子婚前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在婚前隐瞒了病史。丈夫无法接受现实,将已经怀孕两个月的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桩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也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故驳回丈夫一切诉讼要求。




妻子精神疾病复发被诉离婚
2016年初,张先生与李女士在工厂打工时相识并恋爱,不到半年二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二人经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吵,李女士变得非常容易激动。2017年,李女士精神状况继续恶化,经医生诊断,确认李女士是精神分裂症复发。
张先生称,直到这时他才知道,李女士婚前曾得过此病。他表示,两人谈恋爱时,李女士看起来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也没告诉他得过病的事。张先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遂将李女士送至娘家。此时,李女士经医院确诊已怀孕两个月,暂由娘家照顾、治疗,张先生知道这个情况后,拒绝了李女士娘家要求其将李女士接回的请求,同时打算起诉李女士,要求法院宣告二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或者要求法院判决其与李女士离婚。




法院认定婚姻合法有效
张先生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呢?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法》对无效婚姻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其中,精神分裂症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本案中的情况,李女士婚前曾得过精神分裂症,婚后复发。
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即使患有有关精神疾病,但结婚的时候不在精神疾病的发病期内,是可以结婚的。也就是说,如果婚前患相关精神疾病,但经治疗后已经治愈,结婚时精神正常,不处于发病期,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该婚姻关系应是有效的。
本案中,李女士虽然婚前曾患精神分裂症,但经治疗已经治愈,并正常参加工作,其恋爱期间、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以及婚后一段时间的精神都是正常的,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张先生与李女士缔结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

法院驳回离婚诉求
关于张先生离婚的诉求,法院认为,审理离婚案件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或不准予的依据。根据相关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就本案的具体情况来说,李女士虽然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曾得精神分裂症的事实,但她此病在婚前已经治愈,且在婚后一段时期内属于精神正常状态。李女士所得精神分裂症是婚后复发,且确诊旧病复发之后,张先生即将其送回娘家,未对李女士的治疗做任何安排,并非“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情形,亦非“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疾病,久治不愈”的情形。
法院认为,张先生作为精神疾病患者的配偶,若要起诉离婚,需对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承担举证责任。结合本案的基本事实,张先生一时无法接受李女士患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就想起诉离婚,法院不应认定“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不能判决张先生与李女士离婚。
另外,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李女士已经怀孕,且没有证据证明李女士妊娠与张先生无关。最终,法院驳回了张先生的所有诉讼要求。
法院表示,李女士患病之后,即被张先生送回娘家,李女士的一切生活、治疗费用都是其娘家负担的,没有离婚之前,李女士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起诉张先生,要求张先生支付扶养费,包括必要的生活费和治疗费。
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吧,积极治疗,争取康复。

妻子给丈夫治病 治好丈夫提出离婚

1、房产证上没有妻子的名字,并不等于妻子就没有份,如果房屋系丈夫以婚后收入购买,妻子可以要求分割此部分的一半;
2、为丈夫治病的花消发生债务为共同债务,丈夫应当共同负担。

妻子患有重病,丈夫与人非法同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妻子生病了丈夫想离婚能离的吗

张文学和刘慧居住在同一村庄,高中毕业时,两人建立恋爱关系,双方父母也都同意。第二年,张文学复考考上了大学,三年后分配到某市机关工作,但两人感情较好,时常通信,并互相探望。一年后,两人结婚。婚后刘慧随张文学到市里居住。后张文学被提拔为科长,而刘慧一直没有工作,平时做点小生意,张文学逐渐觉得两人文化程度相差大,共同语言少,经常不归家,两人感情逐渐下降。但张文学为了自己的前途,没有提出离婚。1990年,刘慧身患重病,从此长期卧病在床,张文学不仅不闻不问,而且还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张文学仍然不予照顾刘慧,刘慧生活十分艰难。1993年,刘慧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文学每月负担其生活费用200元。
问题:刘慧的要求合法吗?
答:1980年《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抚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仍然保留了这一规定。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是夫妻间相互供养和互助的法定义务。它既包括经济上的供养,又包括精神上、体力上的扶助。这对于保障老弱病残者的生活,稳定家庭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和文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间的抚养有下列特点:
(1)夫妻间的抚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是无条件的,目的在于保障夫妻间共同生活的维持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
(2)夫妻间的互相抚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夫妻都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都有接受和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
(3)夫妻间的相互抚养的义务是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抚养义务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须履行的。否则,需要抚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责任。发生纠纷,可经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既可调解解决,也可判决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4)抚养的方式一般以共同生活中的抚养为主,即被抚养人与抚养人同住一起,进行直接抚养。特殊情况下的给付金钱或实物的方式进行抚养。
本案中,刘慧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会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的。

老婆怀孕期间得知丈夫隐瞒遗传病能要求离婚吗

1.老婆怀孕期间得知丈夫隐瞒遗传病能要求离婚吗,一般女方怀孕男方是不能提出者诉讼离婚的。2.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孕妇也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怀孕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4.如果是由怀孕的妻子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就不受上述法律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