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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怀孕规定 女方未婚怀孕终止妊娠,法律有规定男方必须支付各种费用吗?

为什么民法总则要规定胎儿有继承权

这是继承法的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继承法》: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怀孕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胎儿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总则》第16条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扩展资料: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民法典怀孕规定

女方未婚怀孕终止妊娠,法律有规定男方必须支付各种费用吗?

法不外乎人情。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严格来说,你这个事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但从法律精神和民法原则上来说,你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因为法律的公平原则是基本原则。假如女方直接就此事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会依照法律原则从一定程度上支持女方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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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孩子怎么判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此条款规定,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 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中对胎儿权利的塑及力

随着我们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构建法治国家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民法作为我们国家对民事问题处理和解决的基本依据是开展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律文件,

关于民法中胎儿继承权的问题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女人怀孕多久就不能打胎了?

1.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从出生起有民事权利能力.胎儿不具有权利能力,只有在出生后才能成为民事主体,法律规定保护胎儿的利益,实际上是为了保护未来主体的利益,民事权利能力只能始于出生.
2.尽量争取在10周内做人工流产。因为妊娠月份愈大,手术并发症愈多,故不要等妊娠月份大了再行流产或引产手术。作人工流产术前1周内应避免性生活,术前1日要洗澡、更衣,避免着凉和感冒。手术当天早晨禁食或喝点糖开水。体温超过37.5℃时应改日手术。手术时要与医生密切配合,不要过分紧张。

未婚怀孕期间女方可以向男方索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吗

如果法律上的应该很难得到支持,毕竟孩子都还没出生。但是如果私人的,为什么不能直接要。这都要不到为什么要决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