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妻子要偿还吗
要看情况。如果婚姻关系解除后,夫或妻一方发生的个人债务,那么只能向债务人单独追偿,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后尚未支付的,那么债权人能够举证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以夫妻名义所负债务则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或者虽然以一方的名义发生的债务关系,但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双方离婚,仍可执行双方的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妻子有义务偿还丈夫的债务吗
你们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本人父亲在20年前已经离开家里,当时他与另外一个女的跑了,而且还给我们留下一堆的银行债务,去年债还清了,前两月他回来了,然后寄宿在家里。
我们现在居住的地方有出租给别人做生意,每年有稳定的收入,房子分成里面和外面两部分,里面部分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外面是没有房产证的,外面的地方是当时政府征地补偿我们村人的,每人20个平方。
他虽然说不会要回房,但是这两天听说他回来的目的是和我妈离婚的。因为他的另外一个家也有几个孩子。我的问题是:
丈夫欠债离婚后妻子要共同还吗
夫妻是属于命运共同体,是应该要共同携手过一辈子的人,只是有很多夫妻都会因为财产、债务等问题而发生争议。那么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还吗?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丈夫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妻子用还吗
如果你仅仅以妻子不知情抗辩,法院一般不会采纳。还有,合伙的法律后果是,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并且是连带责任。故另一合伙人跑了,你丈夫只能承担所有合伙债务,但你丈夫根据合伙协议有向另一合伙人追偿的权利。只能向法院起诉另一合伙人给付你们已经为他承担的属于他自己的债务份额。
丈夫婚内的债务离婚后妻子需要承担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况应确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七)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八)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十)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十一)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可以进行约定,同样,对债务的负担也可以进行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十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三)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负债。
婚内所欠的债务离婚后要一起偿还吗?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共同承担,即使离婚也需要共担。
单方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另一方举证,个人承担。
债务人离婚后债务妻子承担吗?
如果该债务属于双方的共同生活外债,那么双方离婚时应该共同承担。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口头说的债务那么妻子需不需要还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