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判死刑吗?
杀人的话 要看你的行为 是属于 故意杀人 还是过失 这个差别很大的 假如你的行为主观意识构成故意杀人罪 还要考虑下社会影响 假如在公众场合杀人 对社会影响大!这样的话一般的都会判处死刑 但是属于故意杀人 但是杀人的时候没有人在场 没有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 这样的话一般会判处死缓 或者无期 还有就是过失杀人 这个判断的定义就是假如你和一个朋友拿刀玩闹 不小心至对方死亡 而不是主观意识至人死亡 这样的话 一般会判刑10年 或者无期还有种就是间接杀人 就是对方的死亡跟你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系的 这样的话 一般会4-5年有期徒刑还有很多种 在这里就不一一说了 希望我的回答您可以满意!谢谢
杀人判死刑吗?
1.不是,有可能是死缓,缓刑期间表现好的话会更改为无期,再表现好的话,会判为20年以上有期2.不一定,杀人分很多情况,从主观上分故意和过失,过失又分为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同时,对行为的方式及造成的结果不同又分为多种,所以你想知道具体的可以找律师,如果想简单问问可以找我~~~呵呵
杀人要判死刑吗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已被定为故意杀人致死的凶手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在实际发生的案件中,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行为人采用什么方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是,正当防卫行为、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对罪犯执行死刑的行为,不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不构成该罪。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处罚,刑法规定了两档刑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实践中可以从犯罪的动机、原因、后果等方面加以考虑,如出于义愤杀人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杀人会不会判死刑
按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杀人不一定会判死刑。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日本,故意杀人要判死刑吗
日本的其实是一个量刑很轻的国家,如果杀一个人的话,判死刑的几率是很低的,在日本死刑是要司法部最高长官签字的,不过一般不会签,除非罪大恶极,如果杀人的话,杀10几个人估计能判个死刑。普通的故意杀人,判个几十年还是可能性很大的。 下面提供一个资料,只是能判死刑的犯罪,不过判死刑的也很少。 日本现行刑法典有12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包含有死刑,即对如下犯罪可以适用死刑:(1)内乱罪(第77条第1款);(2)诱致外患罪(第81条);(3)援助外患罪(第82条);(4)对现住建筑物等放火罪(第108条);(5)爆炸罪(第117条);(6)浸害现住建筑物等罪(第119条);(7)颠覆列车等致死罪(第126条第3款);(8)威胁交通罪的结果加重犯(第127条);(9)水道投毒致死罪(第146条);(10)杀人罪(第199条);(11)强盗致死罪(第240条);(12)强盗强奸致死罪(第241条)。另外,特别法有4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中包含有死刑,即对如下几种犯罪可以适用死刑:(1)使用爆炸物罪(《取缔爆炸物罚则》第1条);(2)决斗致死罪(《有关决斗的法律》第3条);(3)劫持航空器等致死罪(《有关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4)使航空器坠落致死罪(《有关劫持航空器罪等的法律》第2条第3款);(5)杀害人质罪(《有关处罚劫持人质等行为的法律》第4条)。 在上述法条中,只有刑法典第81条对诱致外患罪所规定的死刑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对其他犯罪所规定的死刑都只是可以选择适用的刑罚。此外,根据日本《少年法》第51条的规定,对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不得判处死刑。还有必要一提的是,日本改正刑法草案虽然也保留有死刑,但减少了可以适用死刑的犯罪的范围,仅限于内乱罪的主谋者(第117条)、诱致外患罪(第122条)、援助外患罪(第123条)、爆炸物爆炸致死罪(第170条第2项)、杀人罪(第255条)、强盗杀人罪(第328条)以及强盗强奸致死罪(第329条第2项)。
杀人会不会判死刑?
首先,如果杀人是基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以及职务行为等这些合法行为,就不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用判刑。其次,还要看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死刑,要视其具体情节,主要就是看一些量刑情节,如果有自首、重大立功表现等可以酌定从轻或减轻判处,如果有其他加重处罚情节,就可能会重判。所以判多久要结合具体情况来 具体分析。
故意杀人判死刑还能要求赔偿吗
还能要求被告赔偿原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七十七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第七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第八十五条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八十六条 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十七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
第八十八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八十九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条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第九十一条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二款以及本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